吹水会 三言两语点到为止
新闻回放:网络曝光道滘镇所谓“东莞臭脚米粉”事件已尘埃落定,涉事的道滘镇同成米制品厂在7月21日已被吊销生产许可证,同时受罚的还有同成米制品厂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继卫和生产厂家梁庆祥,他们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年(8月26日南都)。
当事人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5年,这样的处理是重还是轻?在世界范围内,一旦食品企业有意作恶或发生安全事故,被揭露后,都会被追究刑事与法律责任,多数情况下只有破产,不会给它下一次作恶的机会。但在我们这里,却只是五年之内不准踏入该行业,五年之后就可以“咸鱼翻生”,不但不会破产,没有被追究刑事与法律责任,更没有付出沉重代价。是谁给了“惯犯”下一次作恶的机会?□朱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