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项目 可向台商开放

2014-08-29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李晓瑛广州的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蛋糕”,台资企业也可分一杯羹。近日,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贸合作和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次对台商提出了25项优惠措施。

《实施意见》提及,在科技经费中连续3年,每年投入1000万元支持台资企业科技研发工作。同时强调,鼓励台资企业申报广州市**奖、广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另外,台商在穗投资设立台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时间,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核发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当场可取,其中须报上级核准的,24小时内作出决定。

《实施意见》明确,进一步向台商开放城市交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支持其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鼓励进入与我市“三个重大突破”相关的产业和行业。

《实施意见》还提及,台胞子女报读幼儿园,可由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按当地幼儿园招生办法执行;台胞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核,视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学校就读;台胞子女在广州初中学校应届毕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享有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报考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其中,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予以加10分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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