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杨洋通讯员周凤仙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关于调整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要求的通知》,从今年的9月1日起,木质包装全面停止使用旧规定的标识和式样。通知还规定了无须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类型和规定木质包装的检疫处理中对树皮残留允许量的要求。明确了介电加热处理(DH)这一新的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方法的技术要求。
东莞市检验检疫局解析,目前正在使用的已加施原IPPC标识的进出口木质包装,经检疫未发现关注的有害生物,视为合格。新规定的实施,将会对进出口企业和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形成一定的影响。东莞检验检疫局提醒各相关进出口企业,对新规定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