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法院判决书竟由两案内容拼凑 法官和领导上门道歉

2014-09-03来源 : 互联网

  陈女士收到容桂人民法庭的一份“乌龙”判决书,该判决书前文不搭后文,系由两个不同的案件内容拼凑在一起的。南都记者 郑俊彬 摄

  南都讯 见习记者朱成方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先后作出两份判决书,其中一份“前言”不搭“后语”。今年8月初,陈女士从容桂人民法庭拿到一份错误的判决书,由两个案件的内容拼凑而成。昨日下午,顺德区人民**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错误的判决书系法官电脑操作失误造成,已对当事法官诫勉,并已送达了正确的判决书。

  一桩买卖纠纷 两份判决书

  今年6月27日,容桂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家住容桂的陈女士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该案审理**后,陈女士却在今年8月先后拿到容桂人民法庭作出的两份判决书。

  8月24日,陈女士找到南都记者,出示了都由容桂人民法庭作出判决的两份判决书,文号都是“(2014)佛顺法容民初字第821号”,制作时间均为2014年7月11日,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两份判决书的前6页内容相同,而从第7页开始陈述“本院认为......”的判决结果时,毫不相干的两个案子,竟然同时出现在一份判决书里。

  由于陈女士已经知道判决结果且不服,所以她便一直保留着这份错误的判决书,直到当事法官将正确的第二份判决书送到她家里时,她也不愿将错误的判决书交还回去。“为什么**这么严谨的地方,也会出这么低级的错误?是不是我的案子也是被错判?”陈女士说。

  当事法官上门道歉 送达正确判决书

  陈女士案件的审判员是容桂人民法庭副庭长廖韬。廖韬得知错误后多次联系陈女士,表示要其来领取正确的判决书,并送还那份错误的判决书,而陈女士均不同意。

  8月15日上午,廖韬与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来到陈女士的家中,当面向陈女士表示道歉,并将正确的判决书送达给她,但陈女士并未签收。由于陈女士既不愿意签收正确的判决书,也不愿在“协议”上签字,廖韬便将判决书进行“留置送达”,然后从陈女士家中后离去。

   [**回应]

  系法官电脑操作失误造成 不服判决结果可以上诉

  昨**午,记者联系到顺德区人民**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经过了解,错误的判决书系当事法官用电脑制作判决书时失误造成的,“他把相似的案件放在一起处理,复制粘贴后没有保存,就打印出来了。”

  “书记员也没有校对出来错误,两道把关程序上都没有尽责。也反映出法官的责任心不强。”该负责人表示。

  目前,顺德区**的纪检部门已经找到当事法官对其诫勉,并进一步调查处理。而**的相关**也找到陈女士,向其道歉,并作出解释说明。

  至于陈女士所谓的“协议”,该负责人表示为**正常的程序,“只是作为一种记录,并非法官私下与当事人签下的协议。”而对于陈女士反映的对判决结果不服,该负责人表示,陈女士可进行上诉。

  [律师说法]

  只是形式上的错误 不影响判决结果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的杨国强律师表示,陈女士拿到的的错误的**份判决书,“只是形式上的错误,而第二份送达的判决书是正确的,不影响判决结果。”

  法官制作判决书时出现形式上的错误,而非判决结果的错误,可以进行形式上的更正。“一般小的错误会使用更正章来处理,而像陈女士手中的错误的判决书,可以进行判决书的更换。”

  而对于陈女士的诉求,杨律师则表示,“如果她对判决结果不服,或者认为该案是错判,可以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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