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两闺蜜反目成仇

2014-09-04来源 : 互联网

说案

南都讯见习记者曾群善 因为40多万元的借款,两闺蜜**成仇,闹到警局,走到法庭上,协调至今仍无结果。昨日,一名事主向记者投诉称,对方不惜用假的房产证骗取信任,另一方则表示不是不还,而是对方敲诈,也想起诉对方。

傅某:利用假房产证骗取借款

在禅城工作的傅某2012年认识了佛山本地人李某。傅某表示,当年年底李某以姐姐佛山巴黎婚纱公司注册验资为由,开口向傅某借60万元,并书面**到次年3月12日还,并**如不还,则以名下一房产无条件转让给傅某。

傅某称,自己先后两次共汇了43万给对方。但在借条上,却写着663000元。双方签字画了押。“借条是先签字按手印的,后给的*,当时大家很熟悉了,借条也就这样保存着。”傅某说。但到了还款日期,傅某称,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虽然也陆续还了部分,但算上利息,李某还欠她50余万。期间,自己带着朋友上门讨债,均未果。

傅某表示,自己发现李某给自己抵押借*的房产证是假的。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鉴定真伪复函也鉴定确实为假证。

李某:她找社会人士来恐吓我

对于昔日闺蜜的说辞,李某则有不同的说法。她表示她确实跟傅某借了43万。但由于借条是先签订的,数目为663000元。李某说,她后来要求更改,但未成功。自己还了20多万后,傅某称算上利息,李某还欠傅某100万元。

李某称,傅某找来社会上的人讨债,并声称算上利息还要还100万,“因为傅某已经答应给社会上的人20万元手续费。”李某称,“这是敲诈,我要告傅某。”*终她们去了**调解,但未果。

至于房产证一事,李某坚称:“房子我也还住着。我给的房产证是真的。但*终变成假的,我也不知道为何。”并表示除了**见之外,不会再还*。

昨日下午,记者随傅某来到同济派出所等警方回复。一名民警表示,将会有跟进,但至于事件的调查进展,改日才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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