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亏损欲退租 因押金问题起争执

2014-09-10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肖伟通讯员李严巧近日,南头一男子因生意经营不善形成亏损欲退租一处承租的商铺,但在押金问题上与屋主存在分歧,双方产生纠纷,南头镇流动人口办协管员随即介入调解,事件终被调处成功。

据南头镇流动人口办介绍,当日,湖南籍“新中山人”杜先生来到该镇民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求助。据了解,2013年7月,杜先生承租了位于南头镇民安村21队中心河路101号铺位,租金为3000元,押金7000元,租期3年。一年多来,因经营不善生意亏损,杜先生希望提前解除合约,按当时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提前解约须支付屋主两个月的租金。但杜先生认为当时签订合约时租金比周边的要高出近500元,于是要求屋主全额退还押金。屋主不同意双方争执。

了解情况后,服务站协管员随即介入调解,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协管员向屋主提出,经调查,该商铺租金跟周边其他商铺比确实是高了一些,而且已收了一年多,“也不亏了”。而向杜先生则指出,按合约屋主有权要求支付两个月的租金,建议杜先生支付当月的租金。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达成共识:承租方杜先生同意支付当月租金于满月后搬走,屋主则退还5000元押金,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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