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均工作超12小时,还没加班费?

2014-09-12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温平平近日,珠海南屏科技园台资义齿公司维登义齿上百名员工停工,有员工称公司十余年来让他们超额加班,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每个月仅休2天,同时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付加班费。昨日,劳资双方在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协调下围桌协商。资方表示,将**核实员工所反映情况,该补则补,绝不拖欠。

员工:十余年未付加班费

在维登义齿公司工作将近十年的陈明(化名)前日向记者反映,该公司数百名员工因为不满公司经常安排加班且从未给付加班费,已经停工数日。陈明称,生产车间的技术工人每天工作时间平均至少12小时,多时达到16小时。公司规定,每个月可以休息两日,但就是这两天还得分成四个下午来休。此外,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只能休息一两天,而且多数因为要赶交订单只能另外安排时间调休,几乎没有在假日期间正常放过假。

陈明表示,除了加班是家常便饭,公司甚至从未给付加班费,十余年来皆是如此。那为何直到现在才集体”**“?对此,陈明表示,此前公司的大陆负责人与员工相处关系很好,大家都看负责人的面子一直忍受。今年初,公司新任的台籍负责人到来后,对生产车间工人和管理者多番**,甚至在6月份对40多名员工的工资进行调动,无故降薪有的高达2000元,员工心生怨气才决定停工表示不满。

厂方:个别员工心生不满

记者昨日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其表示,自年初接手管理以来均按法律规定给付员工工作报酬,工资条上均标明了加班费、奖金、工资等款项,不存在不给付加班费的情况,员工反映的长期超时工作也不属实,至于此前管理者遗留的问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李先生还表示,此次**系个别员工心生不满策划所为,6月份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了调薪,98%的薪资都得到了不同幅度的提升,只有少部分人因各种原因遭到降薪或辞退。

劳动监察大队:工资结构不科学

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劳资双方昨日均派出了律师到场协调,目前已经就部分员工的诉求达成一致,大部分员工明天将正常复工,个别员工的诉求还有待双方进一步协商,若无法调解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交由仲裁决定。

该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生产管理岗位的员工月薪上万元,生产车间的工人亦有四五千元,但在工资结构制定上确实存在不科学的方面,管理上亦存在不足,无论如何员工加班时间均不能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目前资方已明确表示,将对员工所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该补多少就补多少。

小资料

平均每周工作不能超44小时

记者查询得知,国家劳动法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总共不得超过36个小时。用人单位应当**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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