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主拍违章举报被交警泄密 仅半小时就接到威胁电话

2014-09-13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 记者徐龙晨 发现交通违法后向深圳交警举报,对于不少深圳司机来说,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可是,*近市民黄女士因此遭遇了麻烦。不久前,她在向市交警**举报一辆白色面包车的违法行为后仅仅一个半小时,就接到了被举报人的威胁电话,对方对黄女士的姓名、车牌和住址了解得一清二楚,且自称是“交警局内部人员”。到底是谁泄露了举报人信息?

随手拍违章遭威胁

  据黄女士回忆,9月3日傍晚6点多,她驾车到罗湖区布心花园公交站附近,由于路段拥堵,车辆只能走走停停,这时一辆面包车*在她的前面压实线强行变道。

  “对方是一辆白色面包车,由于压实线变道所以我就随手拍了下来。”黄女士说。随后,黄女士将举报内容发送至深圳交警**举报平台上,并按照提示登记了相关个人信息,**交警平台随后反馈了一个**举报序列号。

  据她介绍,发完**是晚上7点半左右,大约在晚上9点钟,也就是举报后的一个半小时后,她接到了一通威胁电话说,“你今天拍了违章,我是前面白色面包车司机。”黄女士说,当时该男子自称是交管局的工作人员,来电的男子应该是想让她不要把照片传上去。

  黄女士表示,自己拍摄照片时很隐秘,对方应该不会发现。而让她不解的是,这位男子不仅知道她的手机号码,还了解她的姓名和家庭住址。更令黄女士吃惊的是,对方还能够清楚地描述出她当天的行车记录。“我觉得他能够查到深圳交警的监控录像。”她怀疑自己的信息是从交警部门内部泄露出来的。

  “我**次拍,**次上传,就遇到这种事情。如果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以后谁还敢随手拍举报呢?”黄女士说。

   交警协管员泄露举报人信息

  昨日,市交警局机训大队贺姓民警表示,经调查,违章并威胁黄女士的是蛇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一名司机陈某道。昨日,在市交警局南都记者见到了陈某道。陈某道说,9月3日,他驾驶单位的车送人下班回家,行驶至罗湖区布心花园公交站附近车辆开始排长队,当时由于心急就压了实线强行插到一位女司机的车前面。

  据陈某道介绍,当时他留意到女司机对他的违法行为拍了照。于是他记下了女司机的车牌号,并且一路跟随她,直至她回住所。“我想看她到底住在哪里。”

  陈某道称,事后自己打电话对自己的儿子说,在路上他和一个司机开车时出现了擦碰,当时没有留下对方司机的联系方式,让在河源工作的儿子根据车牌号查找女车主的个人信息。随后,陈某道的儿子通过“其它渠道”,查询到了举报女司机的姓名和手机号。

  到底是什么“渠道”能如此神通广大查到车主详细个人信息?昨日,深圳交警在官方微博中表述:经查,陈某道是从其子王某初(现为河源交警指挥中心协管员)处获取相关信息。王某初通过工作便利违规查询,并获取了举报人黄某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告知其父,陈某道随后对黄某进行恐吓。

   泄密者如严重或构成犯罪

  蛇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服务中心副主任罗巧新表示,该事件经过媒体曝光后,单位立即向陈某道了解了事情的详细情况,一方面让陈某道向举报人黄**道歉,另一方面跟交警局积极沟通协助调查。陈某道强行变道的行为和打电话威胁黄**的行为均存在过错。单位决定对陈某道处以记大过,并且扣除半年绩效奖金的处罚。

  陈某道的行为是否**冒充公职人员?市交警局法制科项辉表示,陈某道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证人进行威胁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根据《*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处以500元罚款或者5日以下拘留,考虑到他的情节虽造成一定影响但不是非常严重,对陈某道处以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如果陈某道的儿子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到举报信息,并且将信息提供给了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严重可构成刑事犯罪。即使不构成犯罪,依据《*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也会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深圳交警表示相关情况仍需河源警方进行进一步调查。

  你今天拍了违章,我是前面白色面包车司机。

  ——— 威胁者陈某道

  我**次拍,**次上传,就遇到这种事情。如果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以后谁还敢随手拍举报呢?

  ——— 黄女士

  如果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到举报信息,并且将信息提供给了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严重可构成刑事犯罪。

  ——— 警方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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