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9月16日电“同村人也干出这么伤天害理的工作,就是一只暴虐的‘狼外婆’。”广东高要**16日暗示,本地河台镇某村村民眼中的“狼外婆”梁艳,日前以拐卖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5000元人民币。
“我回家上茅厕不到五分钟,我孙子就被人拐走了,我孙女说是一个阿婆模样的女人抱走的,你们快帮我找找。”本年1月18日上午9时许,高要市河台镇某村70多岁的宋伯向本地警方**。
警方接报后随即开展立案侦查,颠末30多个小时的持续侦查、走访,警方*终锁定同村妇女梁艳有重高文案嫌疑,并把握了梁某已拐带二岁的小孩逃至该市广宁县的线索。
事发第二全国午15时许,警方在广宁县排沙镇某村村民家中,把正在进行拐卖儿童买卖的梁艳等人全数抓获,并成功解救被拐卖儿童。
公诉机关称,案发当日上午8时许,梁艳在高要市河台镇某村球场处,见同村的两岁小孩宋某与其五岁的姐姐在该处玩耍,趁无人把守赐顾帮衬之机,梁艳哄骗以买糖为由将两姐弟拐骗至该村荒僻冷僻冷巷处。
“**妹,我给点*你去买点工具吧。”梁艳用零*将姐姐骗离支开后,强行男孩掳走,随后搭车辗转到广宁县排沙镇某村李某家中,诡计以55000元人民币的价*卖给他人收养。
梁艳与宋伯一家是同村人,小孩也经常串门玩耍。近年来,梁艳丈夫因病卧床,两个儿女外出务工,其在家务农,家庭经济较坚苦,并萌生了拐卖儿童的歹念。
“她骗我说小孩的来历合法,我才敢收养。”因成婚后无法生育的李明说。
在法庭上,被告人梁艳供认了本身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