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人才,仍有蒙查查的地方

2014-09-20来源 : 互联网

石花讲场

(城中热事百姓热议)

台山市下发《关于开展台山市市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选拔自然科学、哲学社科**型人才,以及各类领域的**人才及技能人才。**人才在管理期间,将获得市财政发放的每人每月300元特殊津贴,同时还将在考察学习、科研经费、专著出版等多领域给予优先**。(《南方都市报》9月12日)

向**人才发放每人每月300元的特殊津贴,更主要的是体现重视及激励人才的象征意义。但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台山市对**人才的界定,特别是文化、财会、法律等领域的**人才,将很可能有相当多数花落台山的公职机关。**向**人才发放津贴,本身就不可避免带来奖励优胜者的公平性质疑,如果奖励对象其中又有很多是公职人员,质疑将被严重放大。市民肯定要对一些部门公职人员同时扮演奖励政策的制定者、审查者与奖励对象几重角色提出强烈不满。并将因此面临上级清查滥发津贴的政策风险。

《通知》还表示将对**人才考察学习、科研经费、专著出版等多领域给予优先**。这当然是为了体现台山市对人才发展特别是科研发展的支持。问题是,这里提到的多领域,都很难具有操作性。

先来看考察学习。台山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说,“市里还将定期组织市管**人才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优先选派他们参加上级部门或学术团体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人才涵盖广泛,具体到不同的学科和领域,所对应的“先进地区”、学习对象就更加宽泛,如何运作“定期组织”的“考察学习”?还是说允许**人才自定地点和学习考察项目?从考察学习的管理来说,如果规定**人才提出完备的学习考察建议书,并在学习考察结束之后要求其提交报告,予以审核考察,可以有效提高相关支出的效益。但管得太严,**人才就可能干脆放弃申报财政资助的考察学习。反过来,如果不对考察学习加以管理,就完全可能出现申领财政经费用于个人旅游的现象。

向**人才提供科研经费和专著出版等方面**,实际上已经大大缩小了**人才的范畴。《通知》界定的**人才,包括大量的实务、实用人才,其价值贡献并不体现在研究和专著出版上。

并且,《通知》没有对**人才如何获得科研经费、专著出版**,**有关部门如何评估审查其研究和专著成果作出界定。最终很可能使得相关的奖励经费预算,要么花不出去,要么则流向党政机关各单位,被用来支持公职人员出版打油诗、命题作文合集。

(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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