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拖欠工资 盗走东家轿车

2014-09-27来源 : 互联网

●罪:盗窃●罚:判刑四年四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南都讯记者王卫通讯员钟春连疑被**拖欠一个月工资,男子阿金盗走**近20万元轿车及保险柜。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以盗窃罪判处阿金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审理查明,2013年7月25日凌晨2时许,阿金悄悄从其工作的灯饰厂司机裤袋内拿走灯饰厂**的车钥匙,并潜入办公室内抱走价值1200元的保险柜1个及保险柜内13033.6元和支票3张后,又利用其盗得的车钥匙驾驶公司**停放在厂内的价值197000元小轿车后一路逃回湖南,并在途中购买了1把铁锤和2把螺丝刀准备撬开保险柜。当日中午12时许,阿金逃至韶关市一交通修理厂就被闻讯追捕的警察抓获。

庭审中阿金辩称因灯饰厂**拖欠其一个月工资,找该厂商谈时遭**,一气之下遂将**小轿车开走,其并非盗窃小轿车。**认为,阿金所称被拖欠一个月工资等问题应与该厂经营负责人协商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其窃取该厂司机放在裤袋内的钥匙等手段,盗得上述财物的行为可证实其具有盗窃犯罪的故意,而并非仅是出于气愤的报复行为,故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中山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