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农地PK公共设施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7月11日,深圳龙华民*横岭的菜园里,垃圾堆、生活区就在菜地旁。街道办希望收回来建设公共设施,但遭菜农抵抗。一方面是菜地仍然耕作如常“生机盎然”,另一方面早已规划的公共设施迟不见影。

深圳北站周边地带,龙华新区民*民康路两侧有151亩菜地,其回收问题在民*办事处与菜农的博弈中一直悬而未决,导致规划中的公共设施,亦迟迟不能实施。人大代表认为,此事*终还是要协商解决,闹至法庭对菜农实际不利,**也会显得太不近民情。具体实施时可请第三方仲裁,制定出合理标准以尽快促成问题解决。

溯源“菜篮子工程”回收遭菜农抗拒

国庆假期期间,在深圳北站附近,龙华新区民*民康路两侧这151亩菜地上,菜农们仍保持晨起劳作、午间歇息的日常作息,菜地内也依然绿油油的一派兴旺情景,丝毫看不出将被拆迁的迹象。

上世纪90年代初,其时民*位置相对偏僻,此处被规划为市“菜篮子工程”。由**委托深圳寰通农产品有限公司,招揽菜农签订合同前来种植蔬菜。民*办事处现工作人员及寰通公司方均承认,当时此处确有作为**“菜篮子工程”的说法,因此有不少来自于揭阳地区的菜农,举家来深种地。

根据菜农说法,当时他们曾被口头告知可以“种个50年”。但随着经济发展,此处周边逐渐高楼渐起,民*已经成为住宅集中的一个区域,更在距离菜地一公里多点的地方,建起了深圳重要的交通枢纽———深圳北站。

民*办事处土地整备中心骆主任表示,在这样的情况下,菜地的存在显然不合实际,2011-2013年间该片区土地连续被列入深圳市**土地整备计划,并陆续被规划为儿童医院、体育公园、文体中心等公共配套项目用地。

然而收地过程却遭到菜农强烈**,今年上半年民*办事处曾5次试图进场测绘,但均被菜农赶了出来。目前两块菜地菜农共有75户,共计有约200人。两次进场探访,菜农普遍认为**违背**,当初说让一直种下去,如今却说要收回,而他们很多已经在此种菜快二三十年,生计早已与菜地绑在一起。“我现在快50岁,孩子还正在读书,没有菜地以后怎么活”,一名菜农如此说。

争议补偿标准相差大菜地回收仍无期

由于菜农起初态度强硬,该片菜地回收工作一直难以推进。龙华新区*近一次的要求,是菜地需在今年8月回收完毕。此后虽然菜农态度缓和同意谈判,但截至目前仍未有达成任何一致的意见。民*土地整备中心骆主任承认,具体回收日期还要看谈判情况而定,并无明确时间表。而菜农则现场表示,“应该明年过年前还是这样”。

事实上,协调工作并非毫无进展,如今菜农已经愿意协商,但双方目前分歧的**在于补偿款,菜农认为目前一亩地年收益平均可有六七万,而目前距离当初“种个50年”的**,还相差甚远,“怎么也得每亩地补偿个几十万吧”。

但民*办事处与寰通公司均称,菜农所称的50年期限目前没有依据,而合同自2012年年底之后,并未如期再续签。寰通公司负责人钟经理表示,如此看目前菜农是属于逾期经营,并不具备合法性。但民*办事处表示,考虑到一些历史因素使然,**仍会给菜农一些补偿,此前曾有工作人员透露补偿标准约为每亩10万左右。

但日前菜农对此回应称,如此价钱“90%以上的人都不会答应”。而民*办事处则表示,菜农之前要求30万上下的标准“肯定不可能”。

影响菜地存污染民生工程却迟不见影

由于濒临的民*河已经污浊不堪,该处菜地近年曾频频被投诉存有污染。而不少居住在菜地周边的居民也投诉称难以忍受菜地气味。两次现场探访,确见蓄水池内水质有些发黑发臭。

此外居民生活社区集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同样污染环境,根据2012年致公党深圳市委对菜地的土壤与灌溉用井水的抽样检验,结果发现汞和锰超标,其时对蔬菜销量同样颇有影响。

另一方面,此处规划为公园及医疗设施的消息早已为周边居民所知,工程迟不见影同样遭到诸多诟病。已经在菜地附近的小区皓月花园居住了7年的居民宋先生十分着急,他反映,一年多前获悉小区附近分别规划了一座儿童医院、体育公园和文体中心,但是如今这些地块上仍然是一些菜农在种地,丝毫没有建设的迹象,他希望文体设施的建设进度能够加快。而横岭社区的梁女士则干脆表示,**早已说建的工程老不见动静,“**不作为,又忽悠大家”。

人大代表

双方应各退一步协商过程可请第三方仲裁

曾长期居住于龙华的深圳市人大代表胡桂梁表示,根据其对该片菜地的了解和判断,此处菜地应该确实不适合再存在。一方面是周边商业及居民楼暴增,菜地环境与以往大不相同,种植环境遭破坏,已经不适宜种菜;另一方面菜地确实跟不上目前发展,需要根据情况重新规划。

胡桂梁表示目前情况的出现,与当初规划不够长远有一定关系,不过如此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及城市普遍存在,因为谁也难以确切预料未来之事。因此“计划跟不上变化”属于正常现象,根据现实适时调整较为适宜。而且同类事件并非没有成功先例,当初梧桐山隧道对外承包,宣称期限同样是50年,此后还是在未到期情况下协商收回了。

此案例中,胡桂梁认为从法理上来看,合同到期后**甚至可以无偿收回,但实际情况上当然应给菜农一定补偿。对于菜农来说,由于并无合同依据,因此不宜漫天要价,不必根据每亩地年收成计算补偿款,款项参照类似菜地回收在合理范围内即可。胡桂梁认为此事*终还是要协商解决,闹至法庭对菜农实际不利,**也会显得太不近民情。具体实施上也可请律师协会、法院仲裁委员会、当地社区居民协调组第三方判定仲裁,制定出合理标准以尽快促成问题解决。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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