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划定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标准,民办机构可享优惠开办社区康园中心最高补25万

2014-10-09来源 : 互联网

见习曹嫒嫒昨日,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顺德区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区康复机构建设划定标准,另对实施新建、扩建包括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等服务机构有专门扶持办法,开办社区康园中心*高可获得建设补助25万元。

划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

据了解,这是顺德区*次作此规划,在广东省内尚属*例。《办法》对全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模功能、设施设备、机构管理、检查评估以及民办康复机构的项目申报、管理、扶持和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按照《办法》规定,残疾人综合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规模按照规模、功能和任务分为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康复机构建设总面积不低于2000㎡,康复床位不少于100张(含日间制、寄宿制床位或教学学位);二级康复机构建设总面积不低于1500㎡,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三级康复机构建设总面积不低于800㎡,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医疗康复、教育康复机构职工总数与康复床位数(学位)之比为:1:2至1:3,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之比不低于70%。托养(寄宿)机构按照1:2的比例配备足够的护理和工作人员。康园工疗机构按照1:6至1:8的标准配备服务人员。

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享优惠

《办法》规定,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的相关规定,享受有关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其中,在一个税务年度内,月平均实际接收服务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接收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服务机构可免征营业税。

同时,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及机构运营服务,还将获得施行建设项目补助和日常运营经费补助。而2014年1月1日以后投资建设服务设施,将给予***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对于建设规模800㎡以上(不含800㎡)至1500㎡以下的,且***新增床位20张(学位20个)及以下的,按照每张床位(每个学位)不高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建设项目补助。

而对社区康园中心(庇护工场、工疗站)则给予开办经费补助,建筑总面积1000㎡以上,***建设补助25万元。对租用房屋用作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机构,服务场地租期需在5年(含)以上,*高可获得不超每年35万元的资金扶持。

标签: 顺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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