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 企业须在24日前申报

2014-10-17来源 : 互联网

见习昨日从市科工信局获悉,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基地和企业提升**化经营能力项目开始接受申报。申报项目为今年6月30日前发生的项目,企业可于24日前递交材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进出口商会窗口。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基地和企业提升**化经营能力项目支持对象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机电和高***类外贸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企业提升**化经营能力项目。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有11个。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资助*高为300万元。

对***基地,资金采用竞争性分配扶持,评审后支持标准为:**档3家,分别给予450万元支持;第二档3家,分别给予400万元支持;第三档4家,分别给予350万元支持。此外,境外展览会**支持新兴市场地区,新兴市场地区*个展位*高限额3万元;产品认证*高可获得5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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