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发包建房 工人摔伤谁赔?

2014-10-29来源 : 互联网

一间自建的农民房,经过三层的发包,由并无相关资质的湖南男子阿华进行具体施工。阿华却在施工中受伤导致一侧肾脏切除,尽管在几重的发包协议中均列明事故由乙方(承包方)承担,但**仍支持了伤者的索赔要求,3名发包者均需赔*。

建一住宅层层发包

邓某拟在顺德区均安镇南沙安成住宅固化小区建设住宅,地上4层,并于2013年1月10日取得了顺德区发展规划和***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邓某将上述涉案房屋的建设工程发包给无建筑资质的何某兴建,并于2013年5月11日补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一切建筑安全事故由乙方(何某)承担”。

何某承接该工程后,再将该工程转包给无建筑资质的万某,并签订了工程转包协议,约定“建房工程一座约3层半……施工方负责安全”。万某又雇请了阿华及其妻子阿娥为其从事泥水工种工作。

二楼摔下,右肾切除

阿华在湖南从事水泥工工作十多年,但无相关资质证明。2013年5月8日早上,阿华按照万某的安排,*自一人至涉案房屋二楼右边窗口边位置加固顶木,工作时除戴安全帽外无其他防护措施。九点左右,阿华站在固定顶木的拉条上,左手握住一条顶木,右手拿着锤子钉钉子,由于脚滑不慎从拉条上摔下,阿华右边腰部摔在拉条木板上,导致受伤。阿华无法坚持工作,就回工地宿舍休息,途中前往药房买药疗伤,支付医药费83.5元。期间,阿华将受伤的事告知了万某。当日中午,由于阿华伤情严重,万某及阿华的妻子将阿华送往均安医院就医,经确诊右肾受伤后转入顺德**人民医院就医,并实施了右肾切除术。

阿华在均安医院及顺德**人民医院的医疗费合计2.03万元,其中由万某垫付5000元,其余1.53万元由阿华支付。出院三个月内阿华不能从事重体力活动。事后,经过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阿华因腰部损伤致一侧肾切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为八级伤残。几方面因为赔偿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昨日了解到,经过顺德、佛山两级**的审理,*终法官判决何某、邓某、万某这3名将工程发包的人,均需向伤者阿华进行赔偿。阿华获得了合计约16万元的赔偿。

标签: 顺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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