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中心区、仲恺高新区新一轮公租房申请引发市民关注。由于惠城区单亲妈妈林惠平的“特殊身份”和特殊遭遇,惠州的公租房政策个别条款一度被**指为“死板”,随后市住建局针对林惠平的特殊情况草拟了处理意见报市**审定。林惠平的特殊个案能否申请到公租房,还要等市**的*终定夺:是特事特办,还是依法依规?10月25日-28日,联合大粤网、西子**展开民调,受访者形成的调查数据显示,赞成与反对的声音不相上下,相差无几。此外,这次民调结果还表明,84%的受访者认为**不能及时收回**符合条件的住户租用的公租房,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理由是有住户隐瞒自己的真实家庭情况。
数据简析
45%受访者赞成修改规定
市住建局公租房审批部门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采访表示,惠州各县区可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公租房申请政策。但事实上,查询惠州各县区的公租房建设管理办法,发现基本都沿袭了惠州市的规定,即便是作为反证的仲恺高新区,也明确规定“通过购房入户进入本区的户籍人员暂不得申请**建设的公租房”。
有关人士认为,惠州当初将购房入户者排除在申请公租房人群之外,可能是考虑到一般购房入户者收入相对较高,无须纳入公租房**范围,但却忽略了购房入户者也有可能出现因病返贫或其他原因卖房的**情况。
此次民调结果显示,相对于公租房房源更多可选、租金更便宜等选项,更多人选择了“申请条件要放宽”。民调同时暴露了大多数市民对于公租房政策不甚了解,约六成受访者不知道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具体的限定,剩下四成“政策通”中,近两成认为惠州的申请条件太过严苛,限制了真正需求者得到帮助的可能性。
针对林惠平的特殊个案,受访者并未“情感战胜理智”,出现一边倒的情况。是否支持特事特办?支持者和反对者人数相当。是否赞成废除购房入户者不得申请**公租房的规定?意见也几乎是一半一半,赞成者比反对者略高出5个百分点。
观点辨析
特事特办VS依法依规
多个城市曾被曝出“***车住**房”的荒诞案例,以至于公众对公租房等****性住房背后的申请、分配漏洞**反感。去年,有网友揭露惠州市廉租房项目江北金石花园内,有业主公然将廉租房变成麻将馆,后市住建局一再表示该租户申请廉租房的资格并无问题,并撤销其资格作为惩罚。不过,公租房从申请到租住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变味,在市民心中的芥蒂已经形成。
如果规定可以被有权者在暗地里用以谋私,那还不如公开突破规定,特事特办,至少可以帮到真正需要的人。惠州网友“A_Could_V”表示支持在林惠平的个案上特事特办,公租房有些需要的人申请不到,而有些人申请到了反而不住,真不明白这些公事**的人。网友“您好惠州”也认为,在经过严格的调查,然后通过网络等多渠道对林惠平的情况进行公示的前提下,支持住建部门特事特办,让公租房分到真正需要的家庭中去。
有些网友则担心“特事特办”被滥用,导致权力寻租空间的产生。网友“大海捞真”说,如果可以特事特办,规则很快就会变得千疮百孔。“请解释何谓‘特事’?由谁来定义并认定‘特事’?如何**‘特事’不被滥用并导致腐败的情形发生?”该网友认为,既然规则有这一条款(购房入户者暂不能申请**廉租房),就应该严格执行。如果**认为现行公租房**的覆盖面不足,或者出现了确实需要纳入**而政策制定前没有预想的情形,那也应该通过修改规定来实行,而不是执行所谓的“特事特办”。
延伸阅读
公租房申请、退出均有严格规定
2012年实施的《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对公租房申请条件、配租程序、租赁管理、续约与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均作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指出,严格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今年8月,市住建局就按照办法的相关条款,分别取消了惠城区56户公租房家庭的资格和219户公租房轮候家庭的资格。
林惠平事件让网友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了更详细的了解,但事实上,公租房不仅申请条件较为严苛,退出机制也较为完善,一定程序上**了有限的公租房可以得到*大程度的利用,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比如,办法明确,承租人在承租期间购买了住房的,应及时向市、县(区)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申请。市、县(区)住房**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租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进行审核,每3年审核一次(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每1年审核一次)。承租人有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转租、出借等七种行为之一的,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取消其住房**资格,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不得申请公租房。
采写:制图: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