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过官网发布《江门市企业劳动**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人社部门要对企业在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其劳动**信用情况划分3A、2A、A、B、C五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征询意见,市民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在11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人社局。
A级及以上企业可享激励措施
根据《征求意见稿》,评定内容包括企业开展就业登记备案和用工申报情况、制订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情况、订立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低工资标准情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数额的情况等。人社部门将根据企业劳动**信用情况划分为3A、2A、A、B、C五个等级。
其中,评定为A级的企业,次年可申报2A级;评定为2A级的企业,次年可申报***。企业需具备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达100%等条件,方可被评为A级。对无申报劳动**信用等级的企业,将一律作“无信用等级”单位处置。
对被评为A级及以上的企业,人社部门将给予相关激励措施。措施包括可预约办理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业务、企业在参与各类招投标时可向所在市、区人社局申请出具**函、2A级及以上企业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出具**函、2A级以上企业可优先**参与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表彰活动、2A级建筑施工企业可按50%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建筑施工企业可免予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对无信用等级的企业,则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将依法处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并将其纳入欠薪风险重点监控对象,实行政府部门联动管理。
企业劳动争议败诉3次将降为C级
劳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每年度集中申报、评级一次,将按自行申报、审查初评、公开征信、分级评定和对外公布的程序进行。每年1-3月,企业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服务平台(http://rsfw.jiangmen.gov.cn)提交《劳动(社保)年审报告》时,可对照评级划分标准自行申报信用等级。
劳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与企业劳动(社保)年审工作将一并开展,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将于每年3-6月根据企业《劳动(社保)年审报告》。经过公开征信、分级评定后,评定结果将通过媒体或门户网站公布。
企业在评级后将接受动态管理。其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如因劳动**违法行为被劳动**监察机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将在原评定等级的基础上下降一级。此外,如出现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败诉案件在3宗或以上等情况,将即时降为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