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公园地铁站C出口,城管队员“逮住”一位贩卖菠萝的大龄小贩后先暂扣小刀。资料图
有中队长称该区综合执法试点“已进入*困难阶段”
(荔湾)综合执法试点“已进入*困难的阶段”,合并只产生了“物理变化”,还未产生“化学变化”,集中体现在:基层执法人员不够,队员专业性不强。
——— 荔湾一中队长
近日,有媒体报道,“荔湾城管执法基层中队有10名队长请辞”?基层执法人员不足
根据相关省府文件,荔湾区综合执法试点整合了城管、卫生、环保、文化、交通、食药、安监等12个部门的执法职责。有中队长介绍,实际的执法项目达到了230 0多项,是试点前的10倍。
虽然执法项目增多了,但位于基层的执法人员并没有增多,还有减少的趋势。有中队长介绍,有的中队只有10多名正式队员、30多名协管员,总共不到50人,但在试点开始前还有50多人。由于协管员不能参与执法,实际上是10多名正式队员面对2000多项执法项目。
与此同时,荔湾区还面临普遍的缺编现象,人员配备并不齐整,加剧了人手短缺的问题。而在协管员方面,由于工资待遇较差,协管员的流动性非常大,“**个月试用,第二个月正式,第三个月就走了。”
难题2 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够
试点制度设计时,希望能通过综合执法扩充某些领域(如食药监等)的执法力量,但试点一年多来,面临磨合的难题。
有中队长介绍称,除了城管执法外,其他专业执法大队的人员较少,一般只有十多人。在去年合并时,不太可能在每个街道执法队配备一名,导致了其他执法任务的业务骨干都集中在了区局,真正到街道的并不多。
食药监等执法的流程虽然与城管执法大同小异、一通百通,但执法时需要专业知识,这一点是原来街道城管执法队员所不具备的。虽然过去一年,荔湾区局举办了多次专业培训,但从理论学习到实操掌握仍需要磨合。“可以说,现在是我们试点*困难的时期,等大家多执法、督导几次,熟悉情况了就会好一些。”
此外,一位执法队员需要面对2000多项执法内容,如何了解、掌握和实操也就成为执法队员面临的*大课题,也是对其专业性的*大挑战。
难题3 试点并未发生“质变”
综合执法权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更好地进行联合执法。在试点开始前,曾有人预想,对贩卖熟食的小贩以后“城管”也能理直气壮地执法,因为综合执法机制形成后,队员们可使用食药监的执法权来对小贩执法。
但现实却是,“目前的合并只是物理变化,尚未发生化学反应。”有中队长表示,目前的综合执法试点只有一年多,尚处在磨合探索的初步阶段,只是在架构上完成了形式上的合并。对于执法权等更深层次的探索,目前还尚未触及。
[**观点]
“综合执法”涵义尚待理论界讨论
扬州大学教授、城市管理******认为,“城管执法不但不会消失,**还肯定了城管执法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但关键是如何推进和理顺城管执法体制。”**表示,理顺城管体制关键是“城管立法”,今年3月由他提出的城管法已列入立法程序,预计在明年3月之前会有审议结果。
有广州城管执法领域官员表示,对于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比较关注“五大统一”:权责统一,全国城管执法有统一的执法范围;标识统一,服装、帽子等全国统一;机构体制统一,从国家、省、市直到街镇,都有城管执法对应的部门;责任统一,明确城管执法应该承担的责任;法律统一,制定全国城管法。
那么,理顺城管执法体制与推进综合执法有何关系?**表示,目前试点的综合执法主要集中在城管领域,综合的也只是行政处罚权,例如荔湾区的试点。但此次**提出的“综合执法”概念范围更广,包括了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如何理解综合执法,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需要探究的一个话题。”
对于荔湾区在试点行政综合执法中面临的问题,**表示,**已经意识到了相关问题。《决定》特别强调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资格管理制度,需要持证上岗,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坚决不能参与行政执法。下一步,通过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制度,把好执法人员的入口关,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后才能实现提高执法水平的这一顶层设计。
采写: 梅雪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