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沿海船舶和船员管理,经前期协商,前日上午,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与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在边防支队指挥中心举行《加强沿海船舶管理协议》签订仪式。
协议签订仪式上,双方**介绍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沿海船舶管理职能、经验做法;边防支队赵日超副支队长宣读了《加强沿海船舶管理协议》内容;边防支队洪陆贵支队长以及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陈凯龙在《加强沿海船舶管理协议》上签字,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执行和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勤联动、实行资源共享、共同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农用自用船管理、加强督导宣教、通力协作配合”等七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