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或可直接拒绝广告短信

2014-11-06来源 : 互联网

工信部拟规范商业性短信发送

相信大部分手机用户对广告短信都会感到厌烦,今后这一情况或可大大改善。11月4日,***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布,工信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意见稿》同时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记者 卢云龙

打击乱扣费信息力度大

虽然本次“短信管理规定”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从《意见稿》内容细节看,工信部明显对扰民多时的欺诈、垃圾短信加大了管理和打击力度。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负责维护手机信息安全的**工程师程先生,他认为《意见稿》包含很多**需求。“一般消费者*关心的是手机莫名奇妙的扣费现象,尽量可以通过运营商查询每月资费使用情况,但大部分消费者还是没有查手机账单的习惯,而每月十几元或者几元的资费差就很容易被用户忽略,这就给了扣费信息可乘之机。”程先生告诉记者,如今《意见稿》**章第八条明确表示:短信息服务向用户收费的,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计费符合相关电信标准,并事先明确告知用户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订方式等。

不得对**短信设障

“买房一次,带来数十个公司长期的广告短信”,这是很多置业者曾经遇到的问题,因为个人信息被不同的业务公司获取,这些公司定期将其广告内容发到资料用户的手机上,而这些行为都是未经用户本身同意的。

《意见稿》也列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采用人工收集、在线自动收集、数字任意组合等手段获得的他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出售、共享和交换,或者向通过上述方式获得的电话号码发送短信息;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向接收者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接收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接收者**接收短信息设置障碍。

不过,有业内人士也提出,《意见稿》并未对近期严重的***问题作出规定,目前,***短信已经成为中国*有的手机安全问题。尤其需要警惕的是,***技术被不法分子利用后,熟人号码、官方号码都可以被冒名顶替进行诈骗。近日,360互联网安全中心根据拦截量公布了***短信冒用号码***100,一周之内,“10086”以216951的数量高居榜首,成为***冒用*多的号码。

■延伸

收到垃圾短信骚扰将可直接举报

《意见稿》表示,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短信息服务举报。用户认为其受到商业性短信息侵扰的,可以向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投诉或者向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将短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

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处罚或处以罚款。电信管理机构、举报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如在查处过程中有违规现象也将依法处罚,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财经资讯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