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海区有关部门了解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日前正式印发,江海区共取消70项行政审批,转移一项审批到有资质的社会组织。
从第二批目录里看到,取消的70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11个部门,包括经促局、发改与***、教育局等部门。其中,经促局是取消审批事项*多的部门,达到30个之多,包括拍卖机构及分公司设立审批、变更审批;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核、变更审批等等。取消事项次多的是发改与***,有12项之多,主要的事项包括非收费的县道、乡道、县(市、区)内其他公路项目核准、日处理能力5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城市供水等项目核准。以后此类工程的建设,将不需要再经过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审核这一项目得以取消,改为由区发展改革和***统一受理并征求区教育局意见后依法办理。此外,江海区区直学校新建、扩建校舍、教师招聘录用都不需要再行政审批,改为由教育局作为日常管理服务事项。此外,在这份目录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也有一项行政审批取消,那便是区属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食品核准颁证将**需要审批。以后区属企事业单位要生产经营**食品,不需要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核准**了。
转移的一项行政审批则是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负责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丙级组织校准,该审批将被转移,交由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