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土委表示,深圳市耕地保有量虽然超过国家下达任务。但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深圳市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耕地资源和人均耕地面积仍面临减少趋势。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包括深圳在内的14个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先行展开。按照要求,在已有划定**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现有易被占用**耕地将优先划为**基本农田,以*大限度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及国家粮食安全。
全国14城市先行展开
先行展开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4个城市,主要是500万以上人口特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通知要求,此次划定工作要贯彻落实***新要求,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要求,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要与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工作协同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工作衔接。
在划定过程中,涉及基本农田数量或布局发生变化、需要相应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调整完善。各省(区、市)要先从500万以上人口特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始,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远及近、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稳步有序开展划定工作。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与**耕地重叠度较高,大中城市周边有不少**耕地未划为**基本农田,城市发展占用**耕地的现象比较突出。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核查发现,一些地方仍存在划远不划近、划劣不划优现象,**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极为紧迫。
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1996年至2009年,全国减少耕地逾2.03亿亩,大多数是**耕地,仅东南5省就减少水田1798万亩,相当于减掉福建全省水田面积。
深圳耕地保有量超国家任务
今年9月,深圳市规土委公布了2009年至2012年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深圳市各类土地资源全面“亮家底”。公布的情况显示,深圳耕地保有量超国家任务,但仍需严守耕地红线。二次调查和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二次调查耕地3160公顷(4.74万亩),2012年为3019公顷。2009年全市耕地比第一次土地详查时(标准时点1996年10月31日,以下简称“一次调查”)6465公顷(9.70万亩)减少3305公顷(4.96万亩),2012年比二次调查时减少141公顷(0.21万亩)。全市人均耕地呈下降趋势,由一次调查时人均耕地面积0.02亩减少为二次调查时人均耕地0.01亩,人均减少0.01亩。
深圳市规土委表示,深圳市耕地保有量虽然超过国家下达任务(二次调查和2012年变更调查深圳市耕地保有量与《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深圳市2020年耕地保有量任务比较,分别超出0.71万亩、0.50万亩)。但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深圳市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耕地资源和人均耕地面积仍面临减少趋势。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守耕地红线。
今年8月1日,深圳施行《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就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土地租赁、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监督管理职责、违法行为追责等作出规定,根据办法,破坏基本农田将被处以每亩3万元罚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转租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