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创业激情“变法”是最大推手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法*城市·深圳破局之●

如果说从计划经济迈向市场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次飞跃”,那么今天就是要以**法*来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推动市场经济迈向法*经济的“第二次飞跃”。以立法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例,法*释放的红利在经济领域凸显,以法*立规矩,以法*立秩序,以法*立诚信,以法*立质量,这将是深圳市场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深圳宝安一家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导师曾小姐清楚记得,去年3月1日前,办理商事登记需完成以下环节:与租赁方签订办公租用合同,若没有合适场地,后面所有程序无法启动;接着花两天时间上市场监管局网站核准名称,再向银行存入足够注册资金。若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还要花少则一两周、多则数月时间办理手续,审批通过后申请营业执照……等手续办完,*快也要1个月。“现在不同,*多三四个工作日可办好营业执照,简单多了。”曾小姐说,创业门槛大幅降低,创业潮持续升温。

法*助力营商环境提升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深圳建立了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旧的商事登记制度企业准入门槛高、程序繁琐、效率较低、行政性干预较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早在2009年,广东工商系统就谋划新一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并确定在具备特区立法权的深圳先行试点。

2012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事项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定下来。《规定》出台和深圳积累的经验,直接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正案立法。

通过立法护航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大大激发创业**,释放了市场活力。从去年3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深圳新登记商事主体66万户,同比增长85%;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61万户,按照深圳1500万常住人口计算,深圳每千人拥有的商事主体达到107户,居全国首位。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也解决了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管不好、管不了”的问题。以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由此带来的积极变化,深圳企业有着直接感受。改革后,商事登记申办手续大大简化,企业要递交的材料由之前的平均15项减少到11项,注册企业变得更容易。同时,原来的18种营业执照也简化成4种。除了个别事项,基本取消了前置审批。

精简审批、优化流程,也使行政效率大幅提高。深圳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黎军,曾担任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对深圳商事制度有深入研究。他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监管方式进行了创新,它明确了各部门商事主体登记与监管职责,改变以许可审批替代监管的惯性思维。

权责清单理清政府职能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获取营业执照十分便利,甚至10分钟就可网上拿执照。于是出现了新的监管难题———商事主体“抢跑”现象十分普遍。宽进之后的严管能否到位,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着决定性意义,这也给政府监管带来挑战。而权责清单及后续监管办法出台,“抢跑”有了刚性执法部门。

今年9月1日,深圳市副市长、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主任陈彪率领改革领导小组,在市民中心公布129项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及**批后续监管办法,明确了25个审批监管部门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烟草专卖局及市邮政管理局等6个部门根据权责清单发布相应的监管办法共50项,剩余19个部门的后续监管办法将于12月1日以第二批形式发布。

《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为全国首创,囊括了所有与商事主体行政审批相关的事项。其中,12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审批,117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后置审批。“此份权责清单是行政审批权利与责任的一张明细表对帐单。”市编办副主任徐波表示,此后各审批监管部门对照此清单,逐项制定相应监管办法,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实现监管效能提升。

以网吧为例,其管理涉及到文体旅游局、公安的网监部门和市场监管局。以往,一旦网吧出现问题,往往搞不清到底由谁管。权责清单出炉后,明确审批事项由文体旅游局管,违法违纪、传播黄色信息等则由网监部门管,无照经营由市场监管局处理。

观察

法*如何推动经济升级

一座城市对企业的魅力,不在于经济发展程度,而在于营商环境。良好的法*环境,对企业来说投资和产出更有预见性,是激发创业**、释放市场活力的助推器。去年3月1日,深圳以立法形式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民创业**被迅速点燃,每千人就有100人在创业,深圳成为全国创业密度*高的城市。

“当年深圳以率先在土地有偿使用、突破资本市场‘禁区’、打破计划模式‘大锅饭’等方面创造出的1000多项‘全国**’,担当了‘开路先锋’角色;在‘第二次飞跃’中,深圳更有基础、有条件、有责任继续发挥好先锋示范作用。”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在前不久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专访时举例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大量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网上信息化办公程度提高,整个法*政府建设有了新提升。深圳还出台了国内首个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编制权责清单,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对各类行政行为实时监督,让执法权在阳光下行使。

通过权责清单理清政府职能,用法*思维和法*方式规范市场行为。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定下来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正是深圳通过法*建设在市场经济中释放红利的代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法”来明确政府职能边界,才能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各尽其责、各就其位。

专题统筹:郭启明张哲

专题采写:米燕

标签: 深圳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