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鸦片”很爽但缺监管 深圳海钓下月迎来新规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11月4日,三艘休闲渔业的渔船停在南澳的双拥码头,不少旅客喜欢乘这种船出海钓鱼娱乐。两死三失踪》追踪

深圳公司组织钓友前往南海海钓,渔船沉没两人遇难事件深深刺痛了深圳钓友的心。目前被救起的深圳钓友林启珍已无大碍,而还有三人失踪正在搜救中。调查了解到,目前海钓在深圳受到不少中产阶级的青睐,然而深圳海钓发展处于无序状态,监管方面目前基本上也是一片空白。

两名深圳游客深爱海钓

联系上了事故中来自深圳的生还者林启珍家属。今年53岁的林启珍是广东河源紫金县人,一家人在深圳布吉开着一家渔具店。其妻子表示,老林这次去南海油井海钓是受北方一个钓友之邀:“他们说包船去,差两个人,他就和另外一个深圳的钓友老张一起去了,花费5000元左右。”

前日深夜,林启珍的儿子和遇难者名单上张剑东的儿子一起赶往海南。林启珍的儿子林先生表示,他们两家人是世交。

林先生告诉,父亲二十年前就开始钓鱼,2007年左右开始接触海钓,他钓鱼主要也是受父亲的影响,平时主要在淡水区钓,海钓的话也只是偶尔去惠东等近海。“张伯伯对钓鱼很痴迷,一生很想去一次南海油井附近海钓,没想到就这样*****了。”

南海油井是不少海钓爱好者梦寐以求的海钓地点。“有近海钓不到的大鱼!”说到这里林先生有些激动。查询到,此次组织海钓的深圳市南油海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也多次组织钓友前往南海油井附近钓鱼,有的是直接从深圳南澳双拥码头出发。

文昌市**网站公布的*新资料显示,事故渔船船舶所有人为中国海钓俱乐部有限公司,中国海钓俱乐部有限公司以这艘船入股深圳南油海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在林先生看来,海钓和一般钓鱼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海上钓鱼很刺激,往往能钓到十几二十斤的大鱼,很有兴奋感!”

让人上瘾的“蓝色**”

说起海钓的乐趣,平时穿惯了白大褂的刘先生一直忘不了**次去海钓的情景,在一望无际的蔚蓝大海上很放松,中午大家把钓到的各种新鲜海鱼简单加工:“比之前吃过的所有鱼都鲜美。”在他看来海钓是会让人上瘾的,也无怪乎海钓被钓友们称为“蓝色**”。

业内人士介绍,普通深圳市民要想去海钓一般有几种方式:自己在海边滩钓;租船去近海或者海上渔排垂钓;拼大船去深海海钓;在海边或海中矶石上矶钓。前两种比较简单,适合初级海钓爱好者;后两种对技术设备的要求较高,而且有一定危险性。

矶钓一般都是几位钓友协同作战,需穿救生衣和专门的矶鞋。矶岩礁石周围往往有丰富的鱼源,这使矶钓成为许多**海钓爱好者的*爱。

钓友们经常通过网络交流经验组织活动,深圳海钓网有近两万人,中国海钓网则号称有上十万会员。海钓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上**的历史,与高尔夫、马术和网球一起被列入四大贵族运动而备受青睐。

而在深圳,海钓的历史不过短短二十来年,深圳市旅游协会副会长、深圳国旅新景界董事长吴斌可算是深圳*早的一批钓友。据他估计,深圳海钓钓友现在就有近十万。

普通爱好者海钓缺**渠道

深圳东部拥有优良的海岸线,尽管海钓在深圳的市场不小,但深圳海钓行业的发展基本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大鹏新区有不少可以为游客提供海钓服务的公司,而大鹏商会负责人透露,没有一家提供海钓服务的公司加入了商会,因为基本上没有一家**公司。

没有**公司的背后是政策上的困境。据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所有人从事渔业捕捞活动都必须遵循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对作业类型和作业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渔业捕捞许可证中作业类型有“钓具”一项的才能实施海钓。一般海钓爱好者乘渔船海钓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也需要普通船员证。“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深圳普通爱好者海钓其实没有**的渠道。”

刘先生现在想海钓,一般会和几个朋友租一条渔船雇人驾船出海,去远一些的地方就找专业的俱乐部组织。他也担心过安全,但又不知道该找谁来监管**渔船的安全。

前日在南澳双拥码头附近走访了解到,很多渔具店都可以介绍游客海钓。

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大鹏大队一位负责人介绍,深圳目前有16艘试点的休闲渔业船舶,根据《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让游客体验拉网捕鱼等渔业生活,上面也不能进行海钓。对于经营者表示可以海钓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是违规的。不过他也希望,深圳市能尽快针对休闲船舶管理出台具体规定,一方面引导行业发展,一方面让他们执法时有法可依。

相关链接

新规有望下月实施

一方面是从事海钓等海上休闲活动人士要求合法经营的诉求一直无法满足,另一方面又是执法部门在实施安全管理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两者共同造成了深圳海钓行业的混乱无序。国内一些沿海省市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来规范旅游运输或旅游船舶安全管理。

作为深圳市政协委员,钓友吴斌曾多次提案,呼吁加大对深圳东部大鹏半岛海洋资源的保护,并且出台措施引导休闲渔业的发展。“现在深圳海钓确实很乱,需要钓友和行业自律,**也要加强管理,共同引导行业发展。”

深圳市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亦表示,由于缺乏相关管理规范,深圳海上休闲船舶经营活动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海上休闲船舶缺乏管理规范;三是现行有关规定操作性不强还需细化:“2005年深圳出台了《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对海上休闲船舶管理做了原则性规定。2011年省**出台《广东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仅对休闲渔业船舶从事休闲渔业活动加以规范。有必要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以便管理操作。”

据了解,目前有关船舶载客运输的法律法规的管理对象仅限于载客12人以上的船舶。对于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运输,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授权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经营资质的具体管理办法,而广东省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

深圳市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该局起草的《深圳市海上休闲船舶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市**常务会议,即将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这对于海上休闲船舶明确管理职责、理顺管理关系和规范安全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注意到,办法中已明确将海上垂钓船舶纳入监管范围,要求经营休闲船舶应依法进行工商登记,配备相应的船员,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

采写:贺达源

标签: 深圳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