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行政首长不按规定出庭应诉将追责

2014-11-13来源 : 互联网

南方日报今年下半年已出现两例

据了解,惠州早在2003年就发布了《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时,发生诉讼的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市**也在各级行政机关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惠州各级行政机关建立起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去年10月底,惠州市中级人民**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题报告时指出,惠州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胜诉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行政机关应诉较消极,在应当由行政*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中,行政*长出庭应诉率为零。

直到今年,惠州的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行政*长出庭应诉实现了“零的突破”。今年7月、8月,博罗县石坝镇镇长和博罗县房管局局长分别因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观察人士认为,此次新规**实施后,将有助于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和法***建设以及改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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