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样子”的《规定》再严也没用

2014-11-15来源 : 互联网

日前,深圳《宝安区城管局公园广场舞活动管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广场舞**中只能跳4.5小时,且对噪音值进行了**的限定,比广州还严,但在大妈们的眼里,此规定只是“做做样子”(昨日《广州日报》)。

从报道所披露的情形看,大妈们嘘《规定》“做样子”,并非**没有道理。明明是整个宝安区全都适用的《规定》,却只有宝安公园一处按规定“管得紧”,而就在其旁边的灵芝公园和西乡公园,不仅广场舞音量震天响无人管,甚至跳舞的大妈们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规定》。显然,针对宝安区公园广场舞活动的管理规定,成了只对宝安公园一处有效的“专文”。更让人认为此《规定》只是“做样子”的,是其中并没有处罚条款,即便有人违反《规定》,也无从处置,故而《规定》自然也就难以落实。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这样一个《规定》呢?这是因为宝安公园广场舞兴盛,周边居民对此多有投诉。城管部门一者为应对居民投诉,二者为管理广场舞更加名正言顺,一纸有关全区公园广场舞管理的《规定》随即**。本以为这样做,不但显示自身对居民投诉的重视,而且在全市范围内*个**有关广场舞的区级规定,是一件对下对上两全其美的事情。孰料《规定》甫一推出,在不少市民反映跳舞时间太短的同时,又被大妈嘘之为“做样子”。看似挺严的《规定》,竟是不中用的稻草人。

由此想到,并非所有问题只要一经立法制规,即可迎刃而解。像公园广场舞管理这类问题,在没有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及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如果单由某个部门**一纸《规定》,纵然其中规定再严,于解决实际问题也毫无裨益。

徐必如

标签: 深圳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