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部门也应纳入“红黑榜”

2014-11-18来源 : 互联网

议政严辞·观察  

回顾政情,点评政策

上周四,东莞召开了第三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集中曝光了76家“黑榜单”企业。前两次发布会分别在6月份和9月份召开,累计把3000多家守信企业列入“红榜单”,把190多家失信企业列入“黑榜单”。作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东莞法*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定期公开企业“红黑榜”的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类似的黑名单制度目前也越来越普遍地应用于东莞的各个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众利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上述的“红黑榜单”、“黑名单”都是针对企业的,那么**部门呢?能否做一份针对**部门的红黑榜单?要知道,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先导,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基石,更是提升**公信力的基本要求。一个企业失信于民,其影响毕竟是有限的,而一个部门失信于民,其影响却是深远而广泛的,关乎社会信用根基是否稳固,关乎主流价值观的导向。事实上,**朝令夕改、行政行为随意改变、自由裁量权过大、**未兑现却没有问责机制等问题依然大量存在。

从这一角度而言,窃以为,东莞**有必要建立一个针对各**部门的信用体系,将各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行为的信用程度进行科学评估,*终形成一个详细榜单并向公众公布,这一榜单应该是动态变化的,每个季度或半年应更新一次。目前**内部虽然也有绩效考评,但其排名不公开,显然不足以发挥其效果。

这一想法并非天马行空,在广东省**和东莞市**所制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都将“政务诚信建设”放在各项工作之*。其中就要求,要建立**守信践诺机制,并鼓励各级**探索建立**信用评估和预警机制。

当然,这个**部门“红黑榜”与企业“红黑榜”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更应注重问责机制,也就是要对“黑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因为市民看到企业的“红黑榜”,可以不去“黑榜企业”里消费,但如果看到自己要去办事的部门上了“黑榜”,却无从重新选择。哦,这个或许也是一些部门有恃无恐、我行我素的主要原因吧,无论我上红榜还是黑榜,你们都得来我这办事。

严铧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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