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屋养蜂十多年面临“拆违”

2014-11-21来源 : 互联网

陈水泉在检查蜂箱。

 在淇澳岛养蜂10多年的陈水泉11月12日收到拆违的通知,其自住棚屋是“临时建筑物”,3日内拆除。截至昨日,限期已过,执法中队再次前来催促,并称只等局长签字就会实施强拆。还有10余天就要开始收冬蜜,陈水泉的收成怎么办?高新区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路边的违建都要逐步清理,但不会影响蜂箱,并建议养蜂人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棚屋蜂户:棚屋里住了10多年

陈水泉今年66岁,广西梧州人,2000年来到珠海。陈水泉自小就学习养蜂,他发现淇澳岛的蜜源很充足,又****,即便全年不转场,蜂蜜产量也不低,所以逐渐在岛上定下来。陈水泉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现在儿子和儿媳跟着他一起学养蜂。陈水泉夫妇加儿子一家三口,5个人就住在用铁皮、预制板等搭成的棚屋里。近200个蜂箱错落地摆放在屋后的小山坡上。“再过十几天,就要出冬蜜了。”

上周,高新区城管局行政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来到陈水泉的蜂场,贴了一纸通告,要求其在11月16日之前将“临时建筑物”拆除,“逾期不拆除者,**将组织有关部门****。”

自那天起,陈水泉就寝食难安。跟陈水泉一样“定居”在淇澳岛养蜂的人还有不少。陈水泉的儿子说,蜂群上百群的有三四家,蜂群在20箱左右的,也有十来家。

韦先生是广西贵港人,他的蜂场位于淇澳岛主干道路边、沙丘遗址公交站的后面。他也接到了城管方面的口头通知,让其拆除棚屋。

城管:拆除棚屋不会动到蜂箱

对此情况,高新区城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新区从2012年以来就开始清理“两违”建筑,陈水泉家居住的棚屋的确属于占用国土资源的违法建筑,而且位于路边,当前“创文”检查也要求把路边的违法建筑拆除。“他的房子破破烂烂,确实与周围的环境不相衬。”

该负责人称,目前只发出了一张通告,并不是针对陈水泉家,凡是路边的违法建筑都要逐步清理。至于养蜂人提出的拆除棚屋会影响到采冬蜜的问题,该负责人回应称,拆除违法建筑并不会动到蜂箱,“村里有房子租,而且很便宜。”

对此说法,陈水泉的儿子告诉李瑾

追问

如何能合法养蜂?谁来监管?

2009年,珠海一媒体曾报道过陈水泉,当时他说,“在珠海养蜂不用交*,只要在山坡上选择一块空地,就可以放蜂,很自在。”

2011年,陈水泉曾拿到淇澳社区居委会的一张证明,上面写着“兹有我社区流动人员XXX在淇澳白石街路旁搭建一个小棚用作养蜂之用,情况属实,请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现在,这些都没有用了。陈水泉说,他很愿意配合**的工作,“我可以再往山里搬,但**现在也没说行不行。”

淇澳岛另一位养蜂大户杨先生也有类似经历。他说,在中山养蜂时,曾被城管拉走蜂箱,后来经过争取,才继续养蜂。淇澳这几位养蜂人,都看中了岛岛上丰富的蜜源,但他们上的养蜂之路从不平坦。根据农业部2011年**的《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养蜂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的养蜂管理工作。养蜂者可以自愿向县级人民**养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取《养蜂证》,凭《养蜂证》享受技术培训等服务。

陈水泉等人去年8月加入了广东省养蜂学会,去广州开会领取了会员证,每年50元会费。他们认为,这个证就算是养蜂的许可。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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