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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门市民政局就新修订的《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向全社会进行意见征集。新修订的《办法》共八章四十二条,*次明确提出可通过设置广告路牌的形式解决部分地名标志设置经费紧缺的问题。(见11月11日《南方都市报·江门读本》)
以笔者的阅历所及,在具有指示功能的用具之上做商业广告,并非路牌管理方*创,地图编制者早就喝上“头啖汤”了。地图编制者除了在地图的边角位加插广告,还在地图上标出通用的地名和常用的公共资源之余,留出一些空间给有意愿做广告的企业,把企业所在的位置标示出来,以达到宣传的效果。地图编制者早被推向市场,在新媒体的冲击下,其受众更是日见萎缩,这种以广告养地图的做法无疑已成为他们的救命稻草,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计问题。虽然路牌的公共性决定了其管理方不会被抛向市场,不用为“柴米油盐”发愁,但借助这一平台**收入来源,减少**财政的负担,无论是**还是纳税人都乐见其成。同时,有了充裕经费还能提高路牌制作的档次,进而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并满足企业广而告之的需求,这确实是多方共赢的大好事。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在路牌上做广告早已成为周边城市习以为常的风景线,江门不妨大胆地往前走。
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在周边城市推行已久且视为当然的事物,为何在江门还处于试水观望阶段,甚至有人将其视作洪水猛兽,唯恐行差踏错被人非议呢?往大处说,这在一定程度反映了城市管理者的保守思想,以这种思想经营城市,只会处处落于人后,直接影响城市潜能的发掘。比如,当江门还拘泥于路名命名法则,为如何起路名发愁的时候,不少城市早已把道路的冠名权大大方方地“赠”给道路区域内的**企业。这种做法当然有利有弊,但利处非常明显,在帮助**企业提高知名度的同时,也能增强企业对地方的归宿感,使其更专注于把资金投在本地,还能潜移默化地营造出重商安商的社会氛围,这不正是一个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好举措吗?
当然,并不是说把路名改了就能迅速扭转GDP排位日渐后退的劣势,但若能以此为契机,清除脑子深处的保守思想和日常行为的惯性做法,定会比一味推说自身的区位优势不够明显、忌恨别人的运气上佳和“贵人”扶持、埋怨上级部门给的扶持政策不够多有效得多。期待**拿出勇于担当的气魄尝试新事物,诚心诚意做好公仆本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市民服务,带领全市人民走出困局,让江门这只“潜力股”止跌回升,继而重回“绩优股”行列。(雷阵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