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笋林据媒体此前公开报道显示,从2009年12月至2013年8月的近4年间,中国某通信集团****窝案,落马的管理层多达14人,其中该通信公司原广东公司董事长徐龙、广州公司总经理李欣泽等高管接连落马。
广州市中级人民**昨日审理的一宗行贿案,受贿对象是该通信公司广东分公司的另一名高管孙炼。行贿人是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总经理韩新林,韩新林被指为了获得孙炼所在公司的项目,向其行贿50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韩新林为了让公司能够承接到中国某通信集团广东分公司的工程项目,于2013年4月底的**,在广州市天河区某餐厅向孙炼行贿了人民币50万元。韩描述该笔现金是自掏腰包垫付的,系用背包送给对方。
2013年7月,身在国企的孙炼被“**”。次月,韩新林前往检察机关自*,后获取保候审。韩新林昨日出现在法庭上时身着便装,对检方指控的事实表示没有异议。他表示,爱立信公司和孙炼所在的国有通信公司每年都有很多合作合同,他向孙炼行贿,只是为了工作更方便。行贿后,韩新林所在的外资公司顺利中标孙炼所在公司的通信工程扩容项目。
韩新林在法庭上表示行贿是为了公司利益,他的行为应该构成单位行贿罪。他补充称自己垫付的50万元,是打算日后找公司报销处理的。检察机关认可了韩新林称行贿有为公司利益考虑的成分,但认为其行为未经董事会决议,是擅自作出的决定,事后也并未报销,因此不符合单位行贿的要件,应以个人行贿处理。目前该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