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员工诉求新趋势:预期利益占主流

2014-11-24来源 : 互联网

  2013年9月5日上午,平湖某玩具厂因需改名,工人担心工龄清零,要求工厂以买断工龄的形式给予一定补偿,上千工人歇业。 陈文才 摄

   张小玲 深圳劳动争议群体性争议频发,一审案件每年在1.5万余宗至2万宗之间,**数仍在全国*高,其中涉及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占到八成以上。昨日的2014年珠三角劳动关系**上,法外诉求、预期利益等新现象成争议焦点。

  劳动争议群体性争议频发

  2014年珠三角劳动关系**昨日召开,**由深圳大学劳动和社会**法研究所主办,邀请到**、官员、劳动者等参加,就“珠三角劳动关系的回顾、变化与展望”等主题展开讨论。深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调研员**社介绍,从发案来看,深圳劳动争议群体性争议、集体争议呈频发状态,比三五年前高出很多,次数增多且**停工时间间歇期变短。“这和国外类似事件比较雷同,深圳已进入到后工业化时代特征明显,劳动集体争议范围呈地区性、规模性、产业性等特点。”**社介绍,深圳制造业比较多,三来一补企业多,这些企业劳动强度大,加班工资不高易引起劳动争议。

  从目前来看,近年来,深圳员工诉求逐步多样化,是一种新的趋势。**社解释,原来劳动争议引发*多的是利益被侵害后的诉求,比如工资没有按时发放、加班工资没有发放到位等,现在则更多是争取期望性诉求,比如经济补偿金问题较多,企业搬迁后的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及**上的诉求,员工要求参与及知情权益等,和以前纯粹是为经济目的不同。

  “因预期性利益**事件明显增多,企业搬迁重组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但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新的趋势和动向,处理时十分为难。”**社介绍,员工诉求随着经济形势变化侧**不同,经济形势好的时候,提出的诉求是提高工资,提高经济待遇及**权利,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提出的要求就是经济补偿金。同时,诉求表达方式更加理性、强势,突发性强。

  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占80%-90%

  深圳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审判员邢蓓华介绍道,2008年以前,深圳市中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大概每年有1万宗,二审案件为四五千宗。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式增长,20 0 8年一审案件为3 .5万余宗,为以前的3倍。2009年二审案件达1 .5万余宗,此后每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较平稳,一审案件在1 .5万余宗至2万宗之间,二审案件则在6000宗之间,但**数仍在全国*高。

  2008年以前,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加班工资等类型。近年来,关注焦点在劳动关系解除时,及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否合法等,其中涉及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占到80%- 90%,还有高温补贴、社保待遇等成为新的诉求。邢蓓华认为深圳劳动关系保护较为规范,企业恶意欠薪较少,但劳动关系存续期正在变短,一般工作年限是2-3年,获取经济补偿金成为*主要争议。另一方面,为争取更高待遇及管理方面的诉求,深圳劳动者集体**、怠工行为增加,劳资纠纷数量与经济形势成反比。

  劳动争议诉求还呈现行业特点,加工制造业主要是加班工资,零售业则主要是提成,高新技术则是高管待遇。“员工诉求多样化,多的诉求达10多项,有很多新奇诉求和主张。”邢蓓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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