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当局发布布告 非户籍人员来穗栖身需3天内挂号

2014-11-24来源 : 互联网

广州市当局发布布告,为**把握来穗人员根基环境

讯 记者**报道:广州市当局官网昨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增强来穗人员栖身挂号工作的布告》。《布告》暗示,非本市来穗人员该当自达到栖身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用身份证实,向地点街道或者社区来穗人员办事办理机构申报栖身挂号或者栖身变动挂号。

据领会,《布告》所称的来穗人员是指没有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栖身的人员。为**把握来穗人员根基环境,科学拟定根基公共办事政策,进一步增强来穗人员办事办理工作,衡宇出租人或其委托代办署理人,没有衡宇租赁关系但以借住、寄住、直接管雇等体例容留来穗人员栖身的衡宇所有权人、利用权人、代管人,应在来穗人员入住后24小时内挂号来穗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根基信息,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地点地街道或者社区来穗人员办事办理机构陈述来穗人员根基信息,督促来穗人员按划定申报栖身挂号或者栖身变动挂号。用人单元招用来穗人员的,应督促其申报栖身挂号或者栖身变动挂号。有自用集体宿舍的单元,该当自来穗人员入住本单元集体宿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地点街道或者社区来穗人员办事办理机构报送来穗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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