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已*建成厂房用于出租,城建办称厂房未办理报建手续。村民姚达成将货车停放在村委会门口**。
因对村里三块土地交易不满,企石镇深巷村村民姚达成将一辆大货车停放在了村委会大门口。据其介绍,村委会干部在未经村民同意和违反其他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非法转让、倒卖村里集体土地1.5万平米,涉款金额高达450余万元,村委会**有暗箱操作、中饱私囊之嫌。深巷村村干部则以曾有村民代表签字同意为由否认上述指控。
村民十年前村里土地招投标已700元/㎡
“村里将这三块地卖给同村的三位村民,但每平米只要300元,简直不可思议。”今年11月初,村民姚达成多次向村委会反映无果后,一怒之下将一辆大货车长期停在村委会门口,车身上悬挂横幅,质疑村委会违规卖地。
按照姚达成的说法,这三块地加起来面积为1.5万多平方米,村委会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下与村民姚某全等人签订买卖合同,将村内增高湖、长尾湖、红岭(由于年代久远,三块地名称为当地“土名”)三块土地**,购买者已在土地上建起了厂房用于出租。
“村里没有开过村民****,其他村民均毫不知情。多次向村委会询问此事,都无任何答复。”姚达成说,此前包括自己在内的很多村民**不知村里在卖地,更没有见过村里与购买者的买卖合同。他称,十年前村里的一块土地通过公开招投标,价格就在700元每平米了,如今,村里这几块地不仅没有公开招标,且价格低得惊人,他质疑村委干部**私卖土地。
村委会买卖合同不方便公开
企石镇深巷村位于东莞市东部工业园区内,背靠东江,全村辖区2.5平方公里,由于地理位置等原因多来年发展速度较慢,村里有大量集体土地未得到合理利用,近几年随着诸多企业入驻,村内修建了不少厂房用于出租。
深巷村村委副书记姚炯炎表示,村民姚达成所指的三块地的确出售给了村里三位村民,价格也是300元每平方。“出售时是有村民代表签字同意了的。”他拿出一份2013年初的会议记录,上面写着经过村民代表同意,村里将上述三块土地出售给姚某等三位村民,五十多位的村民代表签名并按有指模,不过该记录并没有写明该三块土地性质、用途以及使用年限。
当提出要求看双方的买卖合同时,姚炯炎称不方便公开,“300每平米的价格是否合理也不是我说了算。”
现状地块上已建好厂房出租
在姚达成的指引下,找到了其中两块已出售的土地。距离村委会约1公里的马路右侧进入一条巷道,在巷子边一间工厂旁,两栋铁皮厂房已建成,厂房**还用砖块修建了围墙,两栋厂房内都有人驻守。
其中一间厂房内停放了两辆大型货车,货车司机说,这里是他们**租来做仓库的,平常会在这里停车卸货,附近的厂房很*手,每月租金8-10元每平米左右。另外一间厂房的工人则对的访问显得十分警惕,闭口不谈厂房有关信息。
正当采访之时,一位老者骑着摩托车匆匆赶来,姚达成称,这位老人是其中一位购买者的家属,当询问其购买土地相关信息时,该老人却称自己不是土地所有人。
“300元一平方,隔壁村挂牌出售的土地卖出价早就1000多元了”,据村民反映,目前村里相同位置的地块被用于建仓库、厂房等,月租金均价都达到了10元每平方米。姚达成给算了一笔账,如按照300元每平米购买一块5000平米的土地,只需150万元,建成仓库用于出租,每月租金达5万元,一年就是60万,不到三年就可以回本。
疑问
谁决定卖村集体的地?
村委:村民代表签名确认
村民:不少村民表示不知情
深巷村村委副书记姚炯炎表示,村里决定将三块土地以300元每平方米价格卖给村民,这些土地卖出去时,有经过过半村民代表签名确认过的。
对于姚炯炎所说的“过半村民代表签名确认”这一说法,在深巷村采访时,不少村民都表示不知情。姚达成告诉,村里根本没有开会,村里一共有61位村民代表,这些签名的真实性存在疑问。
450万元卖地款哪里去了?
村委说:由村委会统一管理
村民说:从没分享过收益
姚达成算了一笔账,按照村委会私自卖出集体土地1.5万平米,每平米价格300元,此一项涉及*款450万元。在当日采访过程中,有村民也向表示,村委会卖地的收益也没有让村民分享。“如果说卖地的*作为集体收入给了村委会,为何不给村民分红?”一位村民愤怒地表示,“卖地近2年来,村委会从未公示卖地*款去向,村民也没有得到1分*的红利。”
姚炯炎表示,三块地出售后的收入都交给了村委会,作为村委会的经费。至于这些经费的具体用途,其并没有透露。在采访过程中,深巷村始终都没有向出示双方的买卖合同。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农村土地此类“买卖”中,双方只需签订一份“转让协议”,并向村委会交纳一定费用后,经村委会加盖公章,该块地皮就“归买方所有”,但实际上作为买方,无法获得土地使用证以及规划证。
各方回应
企石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转让给个人
姚达成说,自己曾多次向村委会、企石镇**反映村里违法卖地行为,结果都不了了之,无奈之下才将货车停放在村委会门口,以引起各级部门的重视。
深巷村将土地转卖给村民是否合法?村民在土地上新建厂房有无通过规划住建部门批准呢?企石镇昨日回应称,该三块土地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规划用地,属于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可转让给个人,三名村民均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用地。
目前,企石镇综*、国土、城建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分局等部门已组成工作组进驻深巷村,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国土部门属于违法用地
针对深巷村村委会**违规买卖土地的事件,企石镇国土分局回复称,已经查明该三块地块使用者分别为姚某全、姚某明、姚某连,均未办理用地手续,属于违法用地。该分局表示,上述地块分别于2013年10月、2014年1月、2014年3月开始违法*建。国土部门在巡查发现后,多次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以及《关于整改土地违法行为的函》,责令停止建设并查封,同时将情况函告当地**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部门。目前对于姚某全地块已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按每平方米10元处以罚款。另两宗也在立案过程中。
企石镇城建办厂房未办理报建手续
企石镇城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三块土地上的厂房均没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建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建现场,并且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复工建设,同时也发函告知镇国土分局、综合执法分局等有关部门跟踪落实。
城管分局多次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企石城市综合管理分局则称,针对三块土地上的违建,城管分局在巡查发现后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劝阻停工,驱赶施工人员并发出《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制作了《立案审批表》。“不过三个工地*建时有发生,厂房分别于去年11月和今年5月、6月建成。”
经核实,三栋厂房总占地面积约为1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300平方米,城市综合管理分局表示,将向有关部门发函核查上述三宗工地的城市规划情况以及是否能够采取改正措施,如果能够改正,则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并处以罚款;如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分局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进一步查处。(线索提供:奉先生100元)
采写、摄影:唐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