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老规矩”能否适应新形势?

2014-12-02来源 : 互联网

希望通过这次核查登记工作,各地各部门对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登记建立制度,制定配套政策,将居住证和享受公共服务挂钩,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登记长效机制,使外来人员和出租屋信息数据始终保持准确、鲜活。

———广州市来穗局局长陈绍康

据***电 广州市日前**相关规定,要求外来人口三个工作日内须做相关登记,否则相关方将受到处罚。面对争议,广州市来穗局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称旨在摸清“人屋”底数,研判来穗人员的基本现实需求,使他们更好地共享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并表示,通告**按照上位法要求去做。有**表示,作为超大城市,进行城市人口管理是必要的,但把“老规矩”请出来能否适应新形势、是否还有更好的办法,值得商榷。

广州:规定依法制定未提新要求

来穗局局长陈绍康说,通告内容是摘录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安管理规定》《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居住登记的条文,并没提出新的规定要求。陈绍康对此回应称,这次核查登记不是重新对外来人员集体全员登记,而是在日常已登记的711万外来人员的基础上,补登漏登、更新错漏的来穗人员信息。

现状:来穗登记制已实行十多年

广州市一直都有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不同街道规定有所不同。有的规定24小时内就要登记,有的要求3至7天内自动申报,有的要求3天内“报到”,但这些规定一直没有强制执行。

而广州这次下发通告,虽然此前曾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但由于未向媒体通报,大部分市民对此毫无准备。多年前的“老规矩”为何被重新强调?不少**和广州老市民感到不解。

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说,流动人口需要登记的规定,改革开放之前执行严格,改革开放之后也有要求,但并未严格执行,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而不是一般往来人员。

陈绍康承认,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制度已实行10多年,是开展服务管理的有效措施;但因为外来人员流动性大,需要持续、常态化的登记管理,靠突击式或集中式的登记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外来人员底数不清的问题。

探讨:“老规矩”能否跟上新形势

来穗局数据显示,去年外来人员随机抽查登记率仅为78%,很多外来人员没有登记纳管。

郑梓桢等**对此表示,作为超大城市,广州进行城市人口管理是必要的,迫切需要掌握流动人口详情的压力可以理解,但把“老规矩”请出来能否适应新形势、是否还有更好的办法仍值得商榷。

“一个好的政策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国外不少大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很完善,但至少我没听说过有公开要求外来人员三天登记的规定。”郑梓桢说,“要拿到流动人口数据是不是还有更好的办法?”

标签: 深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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