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正式开始产业载体认定工作,其中**产业园区可获奖励1000万,**产业园区和先进产业园区分获60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园区可向其所在辖区办事处进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详情可登录新区经服局网站查询。
1年内申报园区可申请载体认定
从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了解到,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产业强区的实施意见》(深龙华发〔2012〕6号),制定**《龙华新区产业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龙华新区产业载体包括**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先进产业园区三类产业载体,是指以培育和支持符合新区和各办事处产业导向的企业发展为宗旨,具有一定物理空间、管理机构、人员、配套设施,能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园区内企业及项目提供基础**服务,经龙华新区管委会认定的产业支撑载体。
鼓励已经获得其他各类专业化园区认定的产业载体申报上述三类产业载体,在认定时给予优先考虑。但享受的区一级资助金额不超过龙华新区产业载体和其他区级的专业产业载体政策优惠的*高资助金额,不足部分按照****补足(***、**、市级各类载体政策优惠不受此限制)。
申报单位不得同时提出**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先进产业园区的认定申请,原则上须先申请认定为先进产业园区一年以上,才能申报认定为**产业园区;先申请认定为**产业园区一年以上,才能申请认定为**产业园区;新的载体资格确定后,原有载体资格予以撤销。但本办法**之日起1年内不受此限制,申报园区可依据自身情况申请其中一种载体进行认定。
获得奖励的园区要交代资金使用情况
据介绍,该办法鼓励已经获得其他各类专业化园区认定的产业载体申报上述三类产业载体,在认定时给予优先考虑。经认定的龙华新区**产业园区、**产业园区、先进产业园区可向新区管委会申请奖励资金(政府投资或运营的园区管理机构除外)。**产业园区奖励1000万元,**产业园区奖励600万元,先进产业园区奖励300万元。
奖励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在认定授牌后进行拨付,拨付总金额的50%,第二次在首次考核结束并考核结果为合格后进行拨付,拨付总金额的另外50%.如果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则在下一年考核合格后再进行拨付。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予以摘牌,余下的奖励资金不再发放。
获得奖励的园区管理机构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园区的奖励资金只能用于园区的产业环境配套建设,严禁挪作他用。发现奖励资金有挪用的,立即由新区产业主管部门予以摘牌,并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符合条件的园区可向其所在辖区办事处进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详情可登录新区经服局网站查询(http://jfj.szlhxq.gov.cn/all_news_page169-581.aspx)。
主官有话说
奖励有助于
加强高端产业载体的建设
南方都市报:《龙华新区产业载体认定管理办法》对于推动新区产生升级转型有何意义?
新区经济服务局产业发展科副科长周海军:2014年是龙华新区“改革创新年”,“以改革促转型”被确立为新区发展的主战略。从官方运营转向社会资本主导,孵化器的转型,正是龙华新区以社会力量撬动新区产业载体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意图和改革思维。
该办法旨在实现龙华新区产业载体规模化,防止新区产业空心化,鼓励旧工业区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强产业载体尤其是高端产业载体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拓展高端产业发展空间,努力把产业载体打造为承接高端产业转移的大平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加速新区产业转型升级。
采写:龙华通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