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地下人防设施扔垃圾最高罚5000元

2014-12-04来源 : 互联网

市民向地下人防设施乱扔垃圾、排放污水将面临2000元以上的重罚。昨日,金湾区发布了*份《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明确了破坏、威胁人防设施的不法行为种类及处罚手段,其中每种违法行为几乎都要罚款,*高罚款10万元。

标准规定,今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建设防空地下设施,如违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将按照应修建的面积,给予*高10万元、*低3万元的罚款。

标准还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使用效能的违法行为等明确了处罚的尺度和处罚方法,罚金视情节轻重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浮动。

为了防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等破坏行为的发生,如有上述行为,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清理,赔偿损失等处罚,还要对个人并处二千元至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并处二万元至5万元的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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