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内路边停车 要停在泊位内

2014-12-06来源 : 互联网

从今天起司机要注意了,在关内的路边停车要停在划好的泊位以内,否则将被张贴警告通知书。深圳市交委宣布,从今日起深圳原特区内4区新增的1.2万个泊位将正式启用。

2014年7月,深圳正式启动了路边停车收费的试点工作。选择了福田中心区、南山中心区、竹子林和田贝片区**试点。经过半年的试点,深圳的路边停车收费将扩大至原特区内的4个区。12月1日以前,深圳市交委就4个区200多条道路的停车泊位规划进行了公示并划定了相应的停车位。目前,原特区内罗湖、福田、南山及盐田4个区新增约1.2万个路边停车泊位设施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今天起将正式启用。

根据相关的工作安排,12月份为宣传体验月,市民可在新增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内按顺序免费停放车辆。设置泊位路段为严管路段,市交委道交中心将现场增派人员,对原特区内新增泊位路段正常停放在泊位内的车辆发放温馨提示,对泊位外违停车辆警告式执法,张贴违停警告书并予以登记备案。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原特区内新增的约1.2万个路边停车泊位将正式启动收费,市交委道交中心将在泊位路段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和违停执法。

与此同时,原已实施收费的福田中心区南片区(深南大道、金田路、滨河大道、新洲路围合范围内)、南山中心区(滨海大道、南海大道、创业路、后海滨路围合范围内)、竹子林片区(广深高速公路、深南大道、竹子林二路及御花园路围合范围内)以及田贝片区(翠竹路、东门北路、文锦北路及布心路围合范围内)等4个片区泊位仍旧正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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