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未更新 企业被罚“喊冤”

2014-12-14来源 : 互联网

成功

时间:近日 地点:红旗

市民吐槽:近日,有匿名网友发帖反映,工商局金湾分局此前在一次例行检查时,发现珠海正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一名在职陈姓员工未按要求张贴照片进行公示,执法人员便以此为由,向企业开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实际上,该名员工当时刚刚分娩完毕,在家休了三个月产假,照片没来得及更新,金湾分局的做法过于武断。网帖呼吁相关部门人性化执法。

部门回应: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金湾工商分局证实了确曾处罚该企业,但整个执法过程并无违规,也不存在执法人员不顾企业实际、武断的情况。

该部门介绍,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15日。投诉人反映珠海正顺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红旗虹晖路分公司未公示员工陈某梅照片等信息,是由于该员工刚刚分娩未来得及更新,但经查,陈某梅休完产假回公司上班的时间为2014年3月份,距金湾分局执法人员5月15日开展现场检查,已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更新公告信息但一直未更新。并且金湾分局执法人员之前曾多次告知当事人要将所有聘请的经纪执业人员信息在经营场所内明示。因此该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经纪人应当将所聘请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电话、执业的经纪项目等在经营场所明示”的规定,拟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经纪人有下列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合法合理的,当事人如不服,可依《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帮忙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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