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之心 (心系民生)
珠海平沙100多名老人所在的企业30年前改制,导致他们的身份从干部转职工,退休待遇标准降低,为此**十余年。为了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当地镇**去年通过一家镇属国企垫付了26万元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告自己。(见12月9日珠海读本)
从法律层面而言,镇**花*当被告,彰显了**尊重法*,建设法*社会的决心。对镇**的这一举动,我们应该点赞。但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平沙镇**是这些退休“职工”的娘家。
1989年12月,平沙华侨农场改制成“平沙管理区”。相应的,干部编制也有370名缩水到180名。谁改为企业编,谁留在公务员序列,都是由当时的平沙华侨农场一手操办。如今,100多名退休职工对当时的改制不满意。承接华侨农场衣钵的平沙镇**,不能简单地走法律途径了事。
其实,镇**的**压力可以想象,十余年来,这些退休职工成了**部门的常客,“最多的一个月要去十几次。”镇**出诉讼费,帮助老人请律师,以26万的诉讼费减少了**问责的压力,还能博一个有法*精神的名声。从这个层面看,**“花*请**户告自己”,很好地甩掉了包袱。
但问题是,**把问题转给法律,就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我国实行的是编随岗走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制成平沙管理区时,这些退休企业干部不在农场机关工作,自然不能享受公务员待遇。因此,退休职工们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只是让他们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时间拖长了,环节变多了。
同在一个屋檐下上班的同事,仅仅由于选择不同(有可能是被动选择),保留了国家干部身份退休后工资一万多,而企业编的只有3000多,相差2倍多。遇到这种事,谁都会感到憋屈。作为“当事人”,平沙镇**不能逃避问题。
法律是生活在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该遵守和不可逾越的底线。但并不是每一件事、每一个诉求,都要走法律途径。在法律之外,让人感到感情的温度,才是施政之道。因此,法*精神自当秉持,同时**也更应承担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薛家明
漫画:张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