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播报
昨日,从江门市教育局获悉,《江门市基础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本月起正式施行,适用于江门市基础教育系统地震灾害预防、应急、震后救灾与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
根据《预案》内容,各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地震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普及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幼儿园)应将地震安全教育纳入教学活动。各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对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开展相关培训。聘请地质、地震、气象等领域的**,定期进行应对地震灾害知识能力讲座和培训。
在灾后救助和**重建方面,地震应急处置完成后,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应马上把工作**转向善后与**行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计划和师生生活安排,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对于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