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警察正在清点涉案笔记本电脑。凌亚超摄
从欧美供货商订购大量笔记本电脑,让其发货到港澳,再雇佣学生、残疾人等从拱北口岸走私入境,数量高达1085台、案值1.83亿元……昨日拱北海关公布,“8·28”走私案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2年2个月不等。
2012年,拱北海关接到举报称,有“水客”团伙通过雇请学生,将大量笔记本电脑经拱北口岸走私入境。2012年9月4日凌晨3时45分,目标嫌疑人悉数落网,查扣**走私的新、旧ThinkPad等笔记本电脑1085台、各类账册一批,扣押凯迪拉克等品牌小轿车3台,冻结资金人民币280万元。
据初步查明,国内客户胡某、叶某等人向香港或欧美的供货商订购ThinkPad笔记本电脑后,其先将货物发到香港、澳门,然后由香港人何某或侯某雇佣“水客”走私进境。该案涉案的笔记本电脑既有**的,也有部分为旧的二手货,案值约人民币1.83亿元。
走私新特点
二手笔记本也走私
走私团伙为求牟利,除了走私**产品,还走私了部分二手电脑。欧美国家笔记本电脑更新换代较快,进入二手市场的笔记本电脑价格普遍较低,走私团伙大量从欧美国家低价购得二手电脑后,企图走私入境牟取**。
学生、残疾人迷惑性强
该案的另一个特点是,走私团伙雇佣“水客”偷带入境牟取**,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水客”为学生或残疾人,由于多是二手电脑,“水客”们在过关入境时即使被海关查验,也称是个人旅途自用物品,因此,该种走私手法的迷惑性非常强。此外,缉私警察在搜查时发现,该团伙在内地多个电脑销售点均设有专门的维修间,主要是对走私入境后的二手笔记本电脑进行拼装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