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男子李某冒充澳门人,谎称可以办理澳门劳工证,骗取深圳一位女网友2万多元**费后,又以生日为名将该网友骗至台山**,勒索50万元赎金。李某归案后称,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起歹念。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台山市**日前一审决定对李某从轻处罚,以**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刑7年,罚金1.5万元。李某没有上诉。
因生意失败**网友
李某2010年9月结识女网友黄某。李某自称澳门人,在台山开公司,实际上李某是台山人,在台城街经营一化妆品档口而欠债。
李某、黄某二人一直在网上联络而未见面,2013年9月一次聊天中,李某提到可以帮黄某办理澳门劳工证。黄某信以为真,就托付其办理,并按照李某要求,分别在2013年9月和10月,分两次将20800元**费在珠海交付给李某指定的“阿辉”。2013年11月9日下午4时,李某打电话给黄某,称当日是其生日,邀请黄某到台山庆祝。黄某答应了。
黄某到达台山时已经晚上10点多,与李某联系时,李某称已在台山市新富华商务酒店为其开了一间房,让黄某入住后等他。黄某入住后,李某戴着口罩来到该房间。黄某转过身后,李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架在黄某脖子上,随后用胶绳捆住黄某双手。制服黄某后,李某使用黄某手机联系黄某的父母,要求次日上午10点前支付50万元赎金。
**过程中被抓获
黄某父母接到勒索电话后**。台山警方赶到该酒店,将黄某解救并当场抓获李某。
自愿认罪获轻判
案发后,李某家属代其退回诈骗赃款20800元,被害人黄某及其父母对李某表示谅解。李某在法庭上对被控**罪案没有异议,但辩称其**时没有恐吓过被害人,没有使用**。
**以**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刑7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李某在宣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