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价格行为今起“17禁”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见习陈相利“‘全网*低价’等误导性的用词标价属价格欺诈……”为规范珠海电商行业价格行为,昨日,市发改局价监所召开电商价格诚信提醒告诫会,指出了17种电商价格违规行为,17家电商代表列席。从会上获悉,市电商协会拟推出珠海*个电商公共服务平台。17种常见电商价格违规行为包括“低价招徕,高价结算、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以各种形式暗示促销商品将涨价”等等。

“较传统企业而言,电商行业监管难度要大得多,据了解,佛山、东莞仅11月1个月接到电商价格方面投诉就有二三十起,而珠海这方面相比要好得多。”市电商协会培训部主任蒋哲介绍说。

据市价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今年共接到8宗职业举报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全部是针对电商企业的网购销售**价格欺诈行为。“近年来,价格欺诈的表现形式层出不穷,经营者采用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不断翻新,但从价格欺诈的法理本质来看,都不难发现其虚假性、误导性或欺骗性的本质。”

为此,市价监所列出17条常见电商价格违规行为,包括“低价招徕,高价结算、标示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以各种形式暗示促销商品将涨价”等等,供珠海电商企业参照,以自觉遵守行业规范,诚信经商。

“消费者若涉及价格投诉可拨打热线电话12358或12345,我们会及时受理。”市价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强化对电商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17种违规行为

●低价招徕,高价结算

●“*低价”、“**价”无依据或无比较

●虚构降价原因和优惠

●不履行或不**履行价格**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标价

●标示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

●促销优惠活动前7日价格比促销价还低

●虚标价外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和价格

●积分返利或有奖销售的未标明限制性条件

●散布虚假涨价信息

●以“全网*低价”等误导性的用词标价

●不标示或不明确标示促销期限

●虚构交易数量

●虚假价格参照

●产品*次上线称促销价

●篡改成交记录的价格

●虚假标示优惠期限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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