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自行车撞伤要交钱才能立案?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刘洪希 易婧 郑某在中山坦洲一公交站下车时,被一辆自行车碰撞受伤,坦洲交警闻讯即往现场处置,不久后郑某接到诈骗电话,称交*后交警部门才能处理交通事故,信以为真的她被骗走500元,到坦洲交警大队询问案件处理情况时才知上当受骗。

11月14日,郑某从珠海市乘坐公交车到中山坦洲。在坦洲南坦中路安阜工业区公交站下车时,被一辆自行车碰撞倒地,导致头部等多处受伤。坦洲交警大队接到**后当即前往现场处置。经调查取证,交警得知郑某来自重庆,现年39岁,事发前在珠海工作生活,而肇事的自行车驾驶人罗某来自河南,患有精神病,民警随后按规定立案处理。

事发后,郑某在现场附近的社区医院进行简单*疗后回到珠海,后来发现伤情较为严重,遂到珠海香洲的一家医院继续*疗,总共花费了一万余元的医疗费。12月初,**后的郑某接到一个来电显示为珠海的手机电话,一男子在电话中自称是交警,说要郑某缴纳3000元*才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郑某信以为真,但称*疗已经花了一万多元,手上没有这么多*,对方随即改口说可以先交500元。郑某于是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出了500元。

12月11日,郑某来到坦洲交警大队询问收款、事故处理情况,要求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办案民警一头雾水。后经询问郑某,才得知事情的原委,于是告知郑某说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不收任何费用,也没有电话通知她来领取认定书。得知自己的血汗*打了水漂,郑某突然情绪失控,在大队事故处理大厅失声痛哭。

初步分析后,民警估计郑某可能遭遇了电话诈骗,且嫌疑诈骗人很可能知道郑某的事故情况,于是代郑某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当**午,民警加急对郑某、罗某的案件进行责任认定,出具认定书认定罗某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联系罗某的监护人要求赔偿郑某的相关费用。目前,相关赔偿及诈骗案件正在进一步协商和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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