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4万辆车须报废 请车主及时去办理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吕婧刘洪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通报,截至本月底,全市逾期未按规定报废的汽车总数达38380辆。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交警部门将通过信函、短信、电话或上门四种途径催告车主按规定报废相关车辆,对驾驶报废汽车上路的,将依法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

交警支队介绍,中山将对全市逾期报废汽车开展一次清查催告行动,推动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逾期未报废的汽车总数达38380辆,其中因使用年限到期的报废机动车31621辆,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6759辆。从现在起至明年2月,交警部门将通过信函、短信、电话或上门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及时办理汽车报废。

据悉,对于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向具有资质的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中山市中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两家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申请注销登记。

交警提醒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人处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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