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婉灵昨日获悉,禅城区文体旅游局正就《佛山市禅城区文艺社团(队)扶持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拟对在禅城区发起成立的文艺团体提供优先安排文艺巡演、汇演活动,**扶持其创作项目,以及相关创作、排练和演出经费支持。
《办法》显示,在禅城区发起成立的、包括各类舞台表演艺术(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团体在内的文艺团体,只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常年坚持创作、排练和演出;在禅城区群众文化活动中较好地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创作和演出的剧(节)目内容健康向上,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社会上发挥了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均可申请享受扶持政策。
这些团体奖获得优先安排文艺巡演、汇演活动,其创作项目也会得到**扶持。根据《办法》,将对团体的作品创作、排练和演出活动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比如,能代表禅城某一艺术门类的水准,并在禅城文化艺术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文艺团体,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后,可以根据团体规模获得0.5万-3万元的办团经费扶持。而**创作演出项目同样享有扶持,根据作品的艺术价值及对禅城文化艺术的促进作用,给予5万-20万元的项目资助。这些资助,每个文艺团体每年*多可获得一次。
“禅城区文艺团体很多,《办法》的**,将鼓励和扶持他们的进一步建设和发展,也能够繁荣群众文艺活动”,禅城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黄益建表示。据介绍,该《办法》正在征求市**见,12月30日前,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区文体旅游局社会文化科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