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虚增利润未了局:股民静待处罚后启动索赔

2015-03-16来源 : 互联网

  《证券日报》此前曾对上海物贸因违规行为收到中国***上海***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一事进行了报道,虽然公司方面称,会对这个处罚决定进行陈述、申辩,但是,据《证券日报》记者得到的*新消息显示,已有投资者在准备索赔的相关资料,待正式处罚下发之后,全面启动索赔程序。


耍财技耍来罚单


根据中国***上海***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料”)为虚增利润、隐藏账面亏损,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


由于这些行为,使得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虚增资产、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约为3276万元、1.5亿元、5531万元、3031万元。此外,上海物贸在2012年年报中未对2008年至2011年虚假记载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将2008年至2011年隐瞒的所有亏损全部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导致上海物贸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上海物贸在2013年1月份发现上海燃料发生上述重大亏损时,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从公告显示的内容来看,上海***认为,上海物贸的违规行为证据充分:涉案主体及相关人员、机构的询问笔录、情况说明、陈述材料;上海燃料相关燃料油凭证、合同及附件;上海燃料库存商品明细账、在途物资明细账、成本结转凭证、总账余额表、进出存月报表、盘点记录等相关财务凭证和账册;百联集团审计中心出具的上海燃料专项审计报告、孟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专项审计材料;上海燃料财务系统数据、金税系统数据、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等数据材料;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2年年报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年报签字页;上海物贸有关工作会议纪要、书面情况说明等材料。


不过,上海物贸称,决定行使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已将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资料提交上海证监局。


股民着手准备索赔


对于这项处罚的进展,此后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称暂无新的进展。同时,提示:“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未被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暂停上市。”


这也意味着,能否申诉成功,对于上海物贸而言是件生死攸关的事项。


不过,公司的申辩行为,未能阻止股民决定**的信心。有证券律师对《证券日报》介绍,根据***的初步调查结果,上海物贸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连续四年虚构资产和利润,严重欺骗了投资者。2013年10月12日物贸发布被立案调查的公告之后就启动了**征集工作,“目前已有数十位上海物贸和物贸B的投资者在我们这里办理**登记,我们将在***下达正式处罚之后,立即全面启动索赔工作。”上述证券律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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