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赋闲保险金上调至每月1624元

2015-03-19来源 : 互联网

从本年3月1日起,深圳市*低工资尺度从之前的1808元/月提高到2030元/月。昨日,与*低工资尺度相关的多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尺度随之提高,同时赋闲保险金也上调到1624元/月。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管记者采访时暗示,*低工资尺度调上去了,加班费的计较基数、加入社会保险的计较基数也得跟着尺度上调,至少应以*低工资为基数计较。

按照相关尺度,赋闲保险的缴费尺度为*低工资的3%,按照新尺度需缴费60.9元/月,此中用人单元缴40.6元,职工缴20.3元。赋闲保险金也上调为本市月*低工资尺度的80%,即每月1624元。

昨天,深圳市社保局发出关于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缴纳问题的布告,确定了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新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3月起头征收,用人单元每月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元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职工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加入工作、从头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元的职工*月缴费基数为其*月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的“上线”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下线”为我市*低工资尺度。

用人单元未按照划定为职工打点生育保险挂号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造成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头不克不及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元按照生育保险待遇尺度向职工付出相关费用,并补偿是以造成的损失。用人单元未将生育津贴足额付出给职工的,过期不更正的,将面对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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