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大小点问题”权威说法今年:“老人”用老办法 明年:全部采用新办法

2015-04-01来源 : 互联网

王道斌肖桢时啸华昨日,有关新医保政策下的大小医院选点问题成了关注焦点。昨日,市医保局专门就大小选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4月1日前已选大点,1日后仍未选小点的‘选点老人’,仍可享受45%的门诊统筹待遇。而从未进行过医保选点的‘新人’,必须按先小后大原则进行选择。诸如门特、门慢、住院这样的医保待遇,并不受大小选点新政的影响。”另外,到下一年度选点时,今年的“老人”也要变成“新人”,必须补选小点或先“小”后“大”。

大小选点政策1月1日起已实施

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民表示,4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制度将正式实施。据了解,由于前期的大力宣传,加之普通门诊统筹是广州医保的一项普惠型待遇,近日本市**朋友圈也在自发转发,有个别信息传播存在谬误。

对于目前**朋友圈的转发信息,市医保局特意解释说,4月1日起有关普通门诊统筹全面实施是针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即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事实上,该政策从1月1日起,已经在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未成年(在校生)群体中实行,而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它类型参保人群并不能享受大小选点优惠,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两大群体,欲享受门诊待遇只能选择小点。

符合条件变“大点”也须先选定“小点”

由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新政策的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就医管理与待遇均有所变化。*先是4月1日起,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定手续。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机构;在选定“小点”后,可以在本市**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大点)。

“新人”直接去大点选点,医保系统无法操作,直接**类似选点。参保人也就白白损失了应享受的医保门诊统筹待遇。目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即仍可享受45%的报销待遇。但医保局鼓励该人群补选小点,同时到了下一年度选点时,这类“老人”也就变成了“新人”,必须补选小点或先“小”后“大”。此外,若符合条件需变更“大点”的参保人,也须在先选定“小点”后,才可以改“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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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大小点”

为鼓励基层就医、强化社区*诊、双向转诊的就医管理政策,新政策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到社区医院(俗称“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若经“小点”*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俗称“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而不经社区医院*诊和转诊,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则报销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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