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雄减刑案在梅州监狱开庭。当检察员说从黄少雄在监狱小报发表文章的数量、质量看,不足以构成记功时,黄少雄为难地扁了扁嘴。南方日报郭智军摄
见习尚黎阳涂峰继**次提出减刑申请被退回之后,省委**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原书记黄少雄今年初再次申请减刑。24日上午,此起减刑案在梅州监狱临时法庭进行庭审。
“该犯在狱中获嘉奖35次,表扬6次,记功3次,改造积极分子3次,表现良好。”执行机关提请建议对其减为有期徒刑20年6个月。对于这位原厅官到底能减刑几年?双方展开激辩,检察员连续发问:建议服刑人员黄少雄减刑的依据是什么?建议减为20年6个月的依据是什么?三次记功的具体依据是什么?……*终,检方认定不足以构成记功。省高院邀请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此次庭审,并组织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曾是正厅级干部的黄少雄坐在服刑人员位置上,62岁的他已有白发,除去身着一身囚服外,与街头散步的普通老人并无二致。
在担任广东省工商联合会党组书记、省委**部副部长的8年时间,黄少雄为韶关市工商联原副会长朱思宜(已判刑)等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2011年7月被判无期徒刑,2013年12月揭阳监狱提请对黄少雄减刑至有期徒刑18年,剥夺**权利6年。
省高院经审理认为,黄少雄系职务犯罪,且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政法委文件,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执行刑罚三年以上方可提请减刑。其时,罪犯黄少雄的刑期执行未满三年,因此案件被退回监狱。
今年年初,梅州监狱建议将黄少雄的刑期减为有期徒刑20年6个月,剥夺**权利10年。
检方认为发表文章不足以构成记功
为全面审查黄少雄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法庭传唤他同监区的服刑犯人陈某某、黄少雄的专管警察陈伟泉出庭作证。他们均证明黄少雄服刑期间认真,表现良好。但检察员的连续发问让庭审气氛有些紧张。梅州监狱出庭工作人员回应,并一一出示黄少雄服刑期间表现的相关记录材料。
检察员认为,从黄少雄在监狱小报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看,不足以构成记功,建议将减刑改为有期徒刑21年,剥夺**权利10年。